
東方重工在建散貨船遭撤單
舟山中昌海運日前撤銷了在江蘇東方重工建造的一艘47500載重噸散貨船。
3月10日晚,中昌海運股份發布關于全資子公司新建散貨船舶的后續進展公告,公告稱,中昌海運全資子公司舟山中昌海運有限責任公司于2010年訂造2艘4.75萬噸級散貨船,并通過向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江蘇東方重工有限公司建造。
2014年考慮到航運市場持續低迷,運力供過于求短期內不會得到實質性改善,為降低公司運營風險,同時適應公司船舶更新換代的需要,新建船舶計劃變更為舟山中昌通過向民生租賃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東方重工新建1艘4.75萬噸散貨船,根據相關合同約定,船舶建造項下的船東權利全部轉讓給民生租賃。
3月4日,東方重工實際控制人JE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發布公告,子公司江蘇東方重工因造船業疲軟及內部管理不足導致“重大財務損失”,其已就東方重工資產和債務重組事宜向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相關申請。
為此,舟山中昌根據建造合同條款約定,鑒于東方重工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相關船舶建造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東方重工惡意逃避債務且目前失去繼續履行合同能力,買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3月9日,民生租賃和舟山中昌正式向東方重工發送《JEHIC10-812船解除合同通告函》,明確自該函發出之日起,民生租賃和舟山中昌正式解除造船合同,并通知東方重工在收到該函的通知五日內,立即無條件退還已支付的全部預付款項及相應的利息共7000多萬元。同時,民生租賃向東方重工履約保函開具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索賠上述資金,要求該行按照預付款保函無條件地支付上述全部預付款項及相應的利息。
據了解,舟山中昌通過向民生租賃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東方重工新建該散貨船舶,由民生租賃向東方重工及其履約保函開具銀行索賠全部預付款項及相應的利息,其中舟山中昌投入船款 2625 萬元,在民生租賃索賠收回造船相關資金后將相應金額歸還舟山中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