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唏噓!中船澄西受賄高管懺悔錄
據悉,江陰檢察院在查辦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蔣立國受賄案中,乘勝追擊,在該公司共查處賄賂型窩串案8件9人。
2013年8月27日,原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造船事業部部長王志新被江蘇省江陰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其犯罪事實是,2011年至2012年,在擔任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造船事業部副部長、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后4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8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而在辦理王志新受賄案中,充分考慮其妻子身患癌癥,孩子正在讀書,家中無人照顧等困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對其取保候審,促使其真誠悔罪。
檢察日報日前刊登了王志新在獄中寫的懺悔錄,稱“從收錢那一刻,我始終生活在惶恐中”。懺悔錄中王志新分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稱是過度的欲望、思想防線的脆弱、心理的失衡、錯誤的認識、對法律的無知,讓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整篇懺悔錄讀來令人唏噓不已!
附:王志新懺悔錄
從收錢那一刻,我始終生活在惶恐中
我16歲考上中專,在當時那就是擁有了城市戶口,這對于出身偏僻鄉村的我是一生的轉折點。1990年中專畢業時我還是渤海船校焊接專業的團總支書記,可謂是意氣風發?墒,參加工作后不久,我的母親就得了白血病,我借錢并請了長假在家照顧母親,最后,母親還是病故了,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受到重大打擊。之后的21年,我努力工作,并于2011年3月升任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這個大國企的造船事業部部長,多年的辛苦得到了回報。
分析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我認為主要有四個錯誤認識:
錯誤認識一:只要不損害公司的利益,收點錢沒什么。但我忘記了我是一名國企的領導,負責管理的是國家資產。雖然我在工作中始終嚴格要求自己,但畢竟拿人家的手短,對工程的標準難免會有所降低。
錯誤認識二:我幫了外包施工方很多忙,他們拿大頭,我拿小頭,他們送我的錢是我應得的。我忘了公司給我的工資待遇才是我工作付出應有的回報,做好技術指導本就是我的職責所在。
錯誤認識三:我始終認為送錢給我的是朋友,刻意忽略了他們實際上是我工作上的對象,我的職責是對他們的工程予以監督。他們給我的錢不是過年過節的禮尚往來,而是赤裸裸的權錢交易。
錯誤認識四:收錢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沒人知道。其實,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過年了,一點點小意思,沒關系的,別人不知道的”這些話語,只是施工方為了讓我放松警惕的托辭,也是我在心中為自己找的借口。
寫下這四點錯誤認識之后,我的心里輕松了,因為收了別人的錢,自己就失去了生活的寧靜。從收受錢財那一刻起,我就始終生活在惶恐之中。我的內心時常在斗爭,是否要將收的錢退還,但同時又在說服自己,收這點兒錢沒有關系。
我辜負了公司領導對我的栽培和信任,我的犯罪行為給公司造成了不良影響,對于組織我心懷愧疚,對于家庭我更是無地自容。我和妻子相親相愛幾十年,她因為我的事情病情反復,永遠地離開了我和兒子。
深刻反思我的行為和造成的后果,我無比痛悔。為什么我當初不懂得算算經濟賬、工作賬、親情賬?是過度的欲望、思想防線的脆弱、心理的失衡、錯誤的認識、對法律的無知,讓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今天,我將努力改造,爭取早日回到親人身邊,為自己給他們造成的傷害贖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