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普船廠兩艘化學品船撤單船陷糾紛
10月12日,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表公告,中國浦發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船舶建造合作糾紛起訴了鎮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和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索普船廠歸還浦發機械的墊付款129088452.97元、違約金9228193.32元、以及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的利息損失等費用共計140088452.97元,并要求索普集團和江蘇索普為上述應付款項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據了解,2007年10月18日,浦發機械與索普船廠就代理出口兩艘化學品船簽訂了《船舶出口代理協議》,約定在2010年5月31日和2010年6月30日以前交船,船東為O.W.公司。
由于索普船廠未能按期交付兩艘化學品船,船東于2012年7月4日正式提出棄船,并向保函開具銀行索償還款保函、履約保函及利息。2012年10月起,浦發機械陸續代索普船廠支付了29403527.29美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經雙方對賬,索普船廠尚欠浦發機械墊付款項共人民幣129088452.97元。另外,浦發機械要求索普船廠支付船舶出口代理費人民幣800萬元、律師費6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