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航船舶4套尾氣處理裝置完成交付
減排市場
目前有三種措施可以達到公約對硫排放的要求:使用低硫燃油(MGO),采用船舶廢氣脫硫裝置,使用LNG作為替代燃料。
就目前全球船用低硫燃油的供應現狀來說,只有歐洲幾個港口能加到低硫燃油,但價格比船用重油貴300多美元/噸,F在大多船舶經過排放控制區時都采用“換油法”來滿足公約的要求,但是綜合船舶使用低硫燃油需要的改裝費用和增加的燃油費,以及其給船舶設備帶來的損耗等因素,使用低硫燃油不是一個長久之策。
目前LNG還不能在世界上所有的港口加注,并且它的續航能力較弱,只有航線相對比較固定的漁船、渡輪、海洋工程供應船、海上浮式儲油船、滾裝船和集裝箱船可以考慮使用LNG作為燃料。
使用廢氣處理(脫硫)裝置不僅能夠減輕船用燃料標準的變化給各行業帶來的沖擊,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含硫量標準的燃料,是滿足公約要求是一個最佳的選擇。
中航船舶尾氣處理裝置吊裝實圖
標簽: 中航船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