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東對話IMO:航運業應采用減排協議
2016-03-03 17:12:19
來源:中國海事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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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船東與運營公司向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表示,航運業應采用一種減排協議,正如國家間必須遵守的巴黎氣候協議一樣。這是國際航運協會第一次提倡強制性降低航運二氧化碳的排放,盡管沒有綁定任何目標,也沒有要求實施的具體時間。
國際航運協會提出,國際海事組織應該代表國際航運業采取一種減排協議,并在未來會議上匯報進展。航運業主體和國際海事組織已經成功游說將航運業的排放排除在巴黎氣候協議之外,當時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警告道,航運排放物的減排目標將會限制全球貿易的發展。
對歐盟可能會實施單邊措施減少航運排放的擔心,現在已使船東們提出國際海事組織應采取“國家自主貢獻預案”,一種與巴黎協定相似的協議。然而,歐洲運輸和環境聯合會也指出,國際海事組織長時間以來一直在行業氣候影響方面無法采取有意義的行動,促使2018年起歐盟的區域性行動將監控排放情況。
歐洲運輸和環境聯合會航運項目主管Bill Hemmings表示,“對于巴黎大會后,國際航運公會從‘航運業并非環境問題中的一部分’到‘航運業應加入解決問題的隊伍并意識到所有行業都應低碳環保’的立場轉變,我們是持歡迎態度的。但是國際海事組織曾搖擺不定,迫使歐盟采取區域性措施,因此國際航運組織盡早及時跟進是十分重要的。”
國際航運公會提出警告,任何減排協議都應該是“務實的”,并且“避免在未達到減排目標時,隱含某些處罰機制”.另外,不應該期待航運業的減排量能與發達國家達到相同的水平。
國際海事組織將在其四月份環保委員會召開的大會上討論國際航運公會這一提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