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能效指數要求有可能影響船舶操縱安全
2016-08-26 08:00:22
來源:遠洋航務網
編輯:
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香港船東會對國際海事組織船舶能效指數(EEDI)及其規則有可能在不利天氣條件下影響船舶的操縱性表示關注。滿足EEDI要求的方法有降低船舶主機的功率,或安裝較小功率的主機或減少舵的面積等等。但是,除非能制定最小推進功率的要求,否則在不利天氣條件下船舶的操縱性和安全性可能會受到威脅。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來研究這個問題,擬最終制定最低船舶功率要求。目前已經出臺了有關的臨時指南(MEPC.1/Circ.850/Rev.1),正討論出臺更新版本。但是香港船東會認為,正如許多復雜的事情一樣,對諸如“不利天氣”等定義很難達成一致的意見。
根據向MEPC提交的有關研究報告,“不利天氣”的定義為八級蒲福氏風力,即:海上浪高達到5.5米。香港船東會認為,這個定義的氣象條件往往是船舶遇到的氣象常態,并非特殊的惡劣氣候條件。香港船東會同時質疑6節的航速能否為船舶在這些天氣條件下提供足夠的極限動力并保證船舶的安全。有關的研究報告指出“船長通?梢栽讷@悉氣象條件到達七級蒲福氏時采取措施避免遭遇不利天氣”。但是,香港船東會認為,對于繁忙的海上交通海域和接近風力發電場或離岸設施的海域,船舶顯然無法迅速從海岸線移動到深水海域。
為此,香港船東會通過國際航運公會(ICS)向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遞交了以下意見:
對基于“不利天氣條件”定義的氣象條件應該做進一步的研究,同時明確以下內容:
1. 選擇高于目前基于海浪和風力的環境值的可能性,而非主觀估計;
2. 對船舶在經常遇到的危險海況下至少能保持位置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證。
香港船東會已在會員及專業委員會范圍內廣泛征詢意見,匯總意見后再通過ICS提交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