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太平洋海工招募重整投資人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關于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公告(二)
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下稱“啟東法院”)于2016年8月5日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海工”)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后經債務人申請,啟東法院裁定自2016年11月11日起對太平洋海工進行重整。
2016年12月8日,管理人發布了《關于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公告(一)》(下稱“《招募公告(一)》”),邀請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參與重整,并明確將在審計、評估報告出具后再次發布招募公告,F正式的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已出具,管理人特發布本招募重整投資人公告(二)。
一、太平洋海工基本情況
(一)工商登記信息
太平洋海工成立于2006年11月17日,注冊資本人民幣(下同)102,396.6838萬元,住所地江蘇省啟東市海工大道888號,公司主營業務為海洋工程船舶制造、改裝、修理;船用液罐及液化系統、海洋工程吊車、平臺及模塊制造銷售、安裝。
(二)資產審計、評估
根據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截至破產申請受理日2016年8月5日,太平洋海工經審計的賬面資產值為22.57億元。
根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截至破產申請受理日2016年8月5日,太平洋海工假定清算狀態下資產評估值為13.68億元(其中,其他應收等部分流動資產按照審定后的賬面值評估)。
二、重整投資人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充足資金實力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二)同等條件下擁有相近行業制造或管理經驗者優先;
(三)兩個以上的主體可以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投資;
(四)重整投資人應承諾不改變太平洋海工的主營業務。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7日24:00止。
(二)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意向書一式五份(包括投資人基本情況介紹;資金實力、融資能力介紹等),密封后提交管理人;
2.自然人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報名時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書面授權委托書和最近三個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成立不滿三年的除外);
3.聯合體報名須提交聯合報名書,并分別同時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但需要指定聯系人。
(三)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胡榮杰、金恒
聯系電話:0513-83828747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海工大道888號
四、其他事項
(一)《招募公告(一)》發布期間未報名的,不影響重整投資人參與本輪招募的報名。
(二)報名人完成全部報名事項后可對太平洋海工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將協調太平洋海工予以配合。
(三)本公告由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管理人。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