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O對碳排放壓載水公約和廢氣清洗系統導則又有新要求
2020-03-06 09:12:41
來源:中國船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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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前不久,國際海事組織(IMO)防止和應對污染分委會第7次會議(PPR7)在倫敦召開。本次會議共有21項議題,其中主要議題有:液體化學品安全和污染風險評估及IBCCode修訂、壓載水取樣與分析指南修訂、船舶裝載燃油的船上取樣導則制定、國際航運黒碳排放對北極區域影響審議、2015年廢氣清洗系統導則修訂、EGC系統廢水排放規則和導則評估和協調、減少北極水域航行船舶使用和載運重油(HFO)作為燃料的風險措施制定、綜合艙底水處理系統(IBTS)導則審議及IOPP證書和油類記錄簿修訂、處理船舶海洋塑膠垃圾行動計劃的后續工作等議題。
除全會外,會議共設置了3個工作組(液體化學品安全及污染風險評估、防止空氣污染、北極水域使用重油和綜合艙底水處理系統)、1個技術組(AFS公約修訂)、1個起草組(MARPOL附則IV和附則V修訂)。
本次會議共形成了16份技術文件,包括決議、通函和修正案草案。成立了5個會后通信組。
對此,中國船級社專家提醒業界:
(一)北極水域航行船舶禁止使用和載運重油(HFO)作為燃料。請有北極航線的船東/船舶管理公司關注MARPOL附則I的修訂進展:自2024年7月1日起,除從事保障船舶安全或搜救行動的船舶外,禁止船舶在北極水域使用和運輸作為燃料的HFO;同時為符合MARPOL公約附則I第12A條或極地規則第II-A部分第1章第1.2.1條規定的船舶(即滿足燃油艙保護要求)設置5年過渡期,即自2029年7月1日起實施。
(二)黑碳排放。請船東和產品廠關注船舶黑碳排放測試和控制措施的研究進展,鼓勵產品廠聯合科研院校、船級社、船東開展黑碳排放測量和黒碳減排措施的研究工作,為減排政策選擇和向PPR8提交提案提供技術支持,做好實施相關黑碳減排措施的技術儲備。
(三)2015年廢氣清洗系統導則。請船東和產品廠關注2020年廢氣清洗系統導則草案的進展,做好實施準備。2015年廢氣清洗系統導則中原則性的要求或待澄清明確的要求可參考2020年廢氣清洗系統導則草案的要求。
(四)壓載水公約實施。請相關方關注《根據壓載水管理公約及其導則(G2)的壓載水取樣和分析試用指南》修訂草案,草案增加了新的壓載水檢測技術。請相關方關注《壓載水管理系統調試測試指南》修訂草案,草案明確了測試目標、分析的詳細程度、攝入水的來源、樣本量、D-2兩項生物指標、調試測試執行者和簽發臨時證書的情況等。
(五)化學品安全和污染風險評估及IBC規則修正案的準備工作。請相關方關注“修訂的丙烯酸甲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運輸要求”的PPR.1通函草稿和“根據修訂的MARPOL附則II 評估重新提交MEPC.2/Circ.的List2和List3貨品清單”PPR.1通函草稿。并注意到16個貨品的三方協議將在2020年12月到失效日期,將在MEPC.2/Circular刪除,請業界注意避免超期運輸這些貨品導致的船舶延誤。
(六)防污底系統公約附則I關于增加cybutryne(環丁腈)控制的修訂以及相關導則的修訂。所有船舶自2022年7月1日起將禁止施涂或重新施涂環丁腈,請業界關注并積極做好履約準備。環丁腈不屬于我國防污漆中主流產品、占比有限,提請相關方做好過渡期的安排。提請受AFS公約制約船舶所隸屬的公司及時申請新IAFSC簽發,確保船舶在修正案對其生效不遲于24個月內獲得有效IAFS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