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避免應急發電機故障滯留
2020-04-23 19:29:53
來源:中國船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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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船舶應急發電機作為船舶的主要應急電源之一,其工況是否良好直接影響到船舶是否能在主電源故障后從癱船狀態逐步恢復動力,進而確保船舶安全、船員生命乃至海洋環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應急發電機工作原理
應急發電機作為船舶應急電源其應具備相關公約、法規要求的相關功能。首先,應急發電機相連的應急配電板應能實現船舶主電源故障后給部分重要設備自動供電的功能。
為了確保應急發電機在主電源故障發生后的應急情況發揮其功能,一般在工作中采用定期負荷試驗的方式進行。應急發電機負載試驗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手動啟動并電,另一種是自動啟動并電。
在手動啟動并電過程中,將應急配電板上的啟動模式轉換到“MANUAL”模式,然后手動啟動發電機,在觀察柴油機轉速、油壓等以及應急配電板頻率、電壓等相關參數處于正常狀況時手動并電接入負載。
在自動啟動并電過程中,一般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測試。一是關閉主配電板與應急配電板之間的聯絡開關,應急配電板失電,在經過設定的延時確認后,應急發電機在自動起動,應急發電機主開關自動合閘向應急配電板供電。二是通過啟動應急配電板的模擬測試開關轉至測試模式,此時應急配電板上聯絡開關跳閘,模擬應急配電板失電,應急發電機自動啟動,同樣在延時后通過應急發電機主開關合閘向應急配電板供電接入負載。
公約、法規相關要求
應急發電機作為應急電源,在《SOLAS公約》和《國內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均有相關要求:
1、由一臺獨立供給燃油的適當原動機驅動,燃油閃點(閉杯試驗)不低于43℃;
2、在主電源供電發生故障時自動起動,并應自動與應急配電板接通。原動機的自動起動系統及其特性,應能盡快地在最多45s內使應急發電機安全和實際可行地承載其額定負載;
3、除設有應急發電機組的第二套獨立起動裝置外,應對單一的儲存能源應加以保護,以防止其被自動起動系統全部耗盡;
4、1998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如果必須使用電源恢復推進,其功率應足以在全船失電后30min內,使之連同其他機器(視具體情況而定)從癱船狀態恢復至推進狀態。
思考與建議
2019年某國際航行船舶在國外接受PSC檢查,被開具應急發電機故障缺陷。通過現場調查,發現公司及其船舶和人員各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為了提高船舶在PSC檢查的應檢能力,建議從以下方面考慮:
1、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層在體系文件制定方面,應認真梳理體系文件,切實提高各項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船舶管理及其設備維護保養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加大岸基支持力度,真正起到指導和管理作用。另外,在對船員實施考核方面,不僅要加強管理層定期訪船監督檢查,還要加強船員考核,特別是驗證船員實際的適任能力等。對外部檢查方面發現的缺陷應注意分析、研究,挖掘缺陷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協助船舶糾正缺陷。
2、船舶管理
加強船舶認真落實公司體系文件的要求,船長及部門長認真開展船舶自查工作,并就相關情況作為不符合情況進行上報和跟蹤處理;同時,部門長嚴格督促責任船員落實好崗位職責要求的各項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存檔工作,養成“做事留痕”的工作習慣,以便在接受外部檢查時提供相應的證據。
3、船員培訓
(1)加強船員針對性培訓,特別是關鍵性設備及應急準備方面,切實提高船員應對檢查的能力。按照公約法規要求,對船上主副機、主應急電源、消防、救生以及防污染設備等關鍵性設備和應急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以備隨時使用。對船上關鍵性測試要按照要求認真開展,這也是本次在澳大利亞被滯留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2)提高船員接受外部檢查的溝通能力。公司應對船員進行迎檢反應能力和溝通能力的培訓,特別是在接受PSC檢查時,針對PSC檢查官開具的缺陷應提出合理的解釋,以避免應溝通問題導致滯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