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拿馬開展巴拿馬籍船舶跟蹤應答器專項大檢查涉8000艘船
2020-06-01 20:07:19
來源:海事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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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據路透社今日報道,巴拿馬海事局(Panama's Maritime Authority)宣布開展針對巴拿馬籍船舶跟蹤應答器的專項大檢查,對發現船舶有故意停用、篡改或改變船上自動識別系統(AIS)的操作,將對船只處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罰款,嚴重的將注銷其船旗。
巴拿馬海事局PMA在一份聲明中說:“PMA商船管理部將對所有故意停用、篡改或改變船舶跟蹤識別系統的巴拿馬籍船舶實施制裁。
PMA將繼續監視我們這個龐大的船隊,如果檢測到船上的跟蹤應答系統故意造成故障或出現故障未報告,將立即啟動內部調查。
該調查“可能最終會被認為是符合適當制裁的條件,并且在某些情況下,如果調查發現該船舶經常性地出現這種行為,則其在巴拿馬注冊的船旗資質將被注銷。
PMA商船管理部門負責人拉斐爾·西加魯伊斯塔(Rafael Cigarruista)說:“我們希望我們的船只不要故意關閉其必要設備。”
拉斐爾·西加魯伊斯塔(RafaelCigarruista)接受路透社采訪時表示,此次制裁不遵守規則的巴拿馬籍船舶的決定,是巴拿馬為了避免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制裁而作出的承諾的一部分。
但實際上,巴拿馬這項針對巴拿馬船旗船舶應答器的專項檢查,更多是迫于美國的壓力。
據悉,特朗普政府于5月14日發布了關于開展船舶跟蹤應答器檢查的指導方針,稱旨在幫助船東和保險公司規避制裁處罰的風險。
美國國務院負責反威脅金融和制裁的副助理國務卿戴維·皮曼(David Peyman)在談到該海事咨詢時表示,該指南將警告船公司不要關閉應答器和不要存儲、運載伊朗石油。
這項指導方針,被稱為《全球海事咨詢》,更大的目的在于制裁伊朗、朝鮮和敘利亞的石油貿易,致力于處罰破壞制裁規則的船舶和走私貨物的行為。
巴拿馬是世界上國際航行船舶船籍注冊最多的國家,占全球商船總噸位的近五分之一。巴拿馬海事局PMA這項針對船舶應答器的檢查,涉及全球約8000艘船舶。
因此,我們有必要聊聊船載自動識別系統(AIS)的那些操作注意事項。
(以下內容來自航運界網,作者:中國船東互保協會 程彥民)
關于公約要求、規定和通告
SOLAS公約第V章第19條:
2.4所有300總噸及以上的國際航行船舶、500總噸及以上的非國際航行貨船以及不論尺度大小的客船,應按要求配備1臺船載自動識別系統。
2.4.5AIS應:
1自動向配有相應設備的岸臺、其他船舶和飛機提供信息,包括船舶識別碼、船型、船位、航向、航速、航行狀況以及其他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2自動從其他裝有類似設備的船舶接收這種信息;
3監視和跟蹤其他船舶;
4與岸基設施交換數據;
2.4.6在有國際協議、規則或標準規定要保護航行信息的情況下,本條2.4.5的要求應不適用;和
2.4.7AIS的操作應考慮本組織通過的指南,配備AIS的船舶應使AIS始終保持運行狀態,但國際協定、規則或標準規定要保護的航行信息除外。
IMO船載AIS操作使用指南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 (IMO)2016年A.1106(29)船載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操作使用指南,船舶在航行或錨泊時,AIS應始終保持運行狀態。如果船長認為AIS的連續運行可能危及船舶安全或安保,或在即將發生安保事件的情況下,船舶可以關閉AIS設備。如果船舶航行在強制船舶報告區域,船長應向主管當局報告船舶關閉船載AIS行為的理由。
AIS關閉的日期、地點和時間應記錄在船舶的航海日志中,同時寫明這樣做的原因;而且一旦危險源消失,船長應立即重啟AIS設備。在AIS設備關閉時,船舶相關數據和航次信息將會被保存。AIS設備在通過打開設備電源重啟后,船舶數據將在兩分鐘的初始化完成后進行傳輸。船舶在港停泊期間,AIS設備的操作使用應符合港口要求。
對于需手動輸入數據信息,值班駕駛員應該在每次航程開始時以及船舶信息發生變化時,將需要手動輸入的船舶信息,如船舶吃水、船載危險貨物、目的地和預計到達時間、計劃航線轉向點信息、航行狀態和簡短安全相關的信息等數據進行手動輸入更新。
船載AIS使用操作注意事項
根據SOLAS公約和IMO指南要求,配備AIS的船舶應使AIS始終保持運行狀態,除非在必要時,如果船長認為AIS的持續運行可能會危及本船的安全或安保,或者在即將發生安保事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關閉AIS,且AIS關閉的日期、地點和時間應記錄在船舶的航海日志中,同時寫明原因,一旦危險源消失,船長應立即重啟AIS。同時船舶應特別關注的是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2019年3月25日建議通告中提及的船舶如存在不當操作船載AIS的行為可能被視為涉及伊朗和敘利亞石油運輸有關的潛在非法活動的危險信號,即:如船舶在敏感區域不當操作AIS設備和信息更新不及時及無端關閉AIS設備將被可能被視為船舶從事潛在非法活動的危險信號或認為是一種欺騙性的運輸實踐而可能被調查甚至被制裁的風險。
船載AIS設備安裝配備要求無疑促進了船舶航行安全,提高了海事和船舶管理部門的監控和管理水平及為識別船舶和安全避讓提供了便利,但是由于船舶在設置、使用AIS設備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現象和不當操作給船舶帶來一些安全風險,如港口當局對船載AIS設備信息輸入不正確的船舶提出警告、港口國檢查對船載AIS設備問題進行罰款甚至滯留以及船舶由于船載AIS設備不當使用而可能被調查等等,由此船載AIS用戶應了解和熟知相關公約、規定就AIS設備操作使用方面的要求及設備的不當使用所導致的風險。
船載AIS設備操作建議:
1.值班駕駛員應在每次航程開始時以及船舶信息發生變化時,將需要手動輸入的船舶信息,如船舶吃水、船載危險貨物情況、目的地和預計到達時間、計劃航線轉向點信息、航行狀態和簡短安全相關的信息等數據進行手動輸入更新。
2.為了確保本船的靜態信息是正確和最新的,值班駕駛員應隨時檢查AIS設備數據,一般應至少每航次檢查一次,或每月檢查一次,以較短者為準。需要注意的是相關數據信息的更改需要得到船長授權。
3.值班駕駛員應根據GPS船位、船速及傳感器信息定期檢查核對AIS設備動態信息的準確性。
4.除非在必要時,為了保護船舶的安全或安保所需,船舶在航行或錨泊時應保持船載AIS始終處于運行狀態并按照規定在船舶AIS設備中準確輸入船舶信息;船舶在港停泊期間,船載AIS設備的操作使用應符合港口要求。
5.如果船長認為AIS的持續運行可能會危及本船的安全或安保,或者在即將發生安保事件的情況下,可以關閉船載AIS,AIS設備關閉的日期、地點和時間應記錄在船舶的航海日志中并寫明AIS關閉原因;一旦危險消失,船長應立即重啟船載AIS設備。
6.如果船舶航行在強制船舶報告區域船長從船舶安全和安保需要考慮認為需要關閉船載AIS設備,在不影響船舶安全或安保的情況下,船長應向主管當局報告船舶關閉船載AIS行為的理由并記入航海日志。
7.如船載AIS出現故障,應將AIS發生故障的日期、地點和時間應記錄在船舶的航海日志,必要時申請岸基技術支持,同時應向船期國或港口當局和船舶管理人報告。
8.如船舶在地中海和紅海區域或相關敏感區域航行,應特別注意和確保船載AIS設備的運行有效性和船舶靜態動態信息輸入顯示的準確性,如出現需要主動關閉或設備故障等情形建議立即向船期國或港口當局和船舶管理人報告,以排除船舶可能被調查甚至被制裁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