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海事法院曲折執行“輝煌”號郵輪實錄
2021-03-24 15:37:32
來源:上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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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持正義秉公執法,為船員討薪維權。”巴哈馬籍“輝煌(Glory Sea)”,郵輪的船長張建宇帶著一面紅色錦旗來到了上海海事法院,代表全體196名中外船員向法院表達感謝,激動之情溢于言表:“22個月,我們終于等來了下船回家的這一天!”
歷經兩次拍賣、三次變賣等曲折歷程,最終成功變賣,在疫情期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了船舶價值。上海海事法院的執行法官22個月來與疫情賽跑,直面難題不斷探索創新最終成功執行。這也是上海海事法院首次扣押并成功執行的外籍郵輪。
《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十四五”時期上海將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亞太海事仲裁中心,積極打造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該案的成功執行,不僅依法保障了196名中外船員的合法權益,也為國際化背景下探索外籍郵輪的處置提供了有益借鑒,是上海打造國際航運訴訟“優選地”,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司法實踐”。
困局
船東棄船拖欠工資船員滯留
2020年4月27日,已經22個月沒有下過船的童飚,終于可以上岸了。
今年50歲的童飚做海員已經超過30年。
五年前,童飚被派到“輝煌(Glory Sea)”郵輪做二副。“輝煌(Glory Sea)”郵輪能容納1300多人,如它的名字一樣,在大洋上閃耀地航行,無數游客們的夢幻之旅自此開啟,船上196名船員為游客們提供服務。
然而2018年9月起,“輝煌(Glory Sea)”郵輪隸屬的鉆石國際郵輪公司內部經營出現問題,郵輪開始跑跑停停。船舶?吭诖a頭,除了加油的費用,每天還會產生巨額的管理費。最終,“輝煌(Glory Sea)”郵輪一路輾轉,從長江口來到了位于上海崇明的大東船廠的一塊錨地。碼頭隔江相望,但船員們卻上不了岸,196名船員被滯留在船上,這其中還包括部分外籍船員。
船長張建宇在停航之初曾多次聯系船東,但船東始終沒有任何回復。
就這樣,巨大的郵輪漂在了長江口。
但是,已經拋錨的郵輪不能熄火。因為一旦熄火,郵輪上所有的電腦設備將有可能損壞,郵輪如果隨江飄走,還可能影響整個航道的安全,更為嚴重的是郵輪將會斷電,沒有電就不能做飯燒菜,196名船員的生存都將難以保障……而郵輪不熄火,就必須要加油。
度過了兩次春節,經歷了“利奇馬”臺風,船員們帶著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在船上焦灼地等待。
破局第一步
開啟綠色通道
2019年3月起,因工資被拖欠,“輝煌(Glory Sea)”郵輪上的196名船員陸續將鉆石國際郵輪公司訴至上海海事法院,并向法院提出申請對郵輪采取司法扣押措施。
對此,上海海事法院對該案開啟綠色通道,快立、快保、快審、快執協調推進——立案法官為免去外籍船員分批下船訴訟的不便,主動登輪為船員開展訴訟服務,方便船員當場簽署扣押船舶申請書等材料,加速立案進程;審判法官加班加點,快速審結船員勞務糾紛案件;執行法官在第一時間將船舶予以扣押,并依法啟動了船舶司法拍賣程序。
從船東棄船到船員起訴再到船舶拍賣,“輝煌(Glory Sea)”郵輪的船員堅守在船上,不離不棄。船員們在船上生活依然艱苦,船舶拍賣工作刻不容緩。
破局第二步
傳統拍賣兩次流拍
2019年9月27日,“輝煌(Glory Sea)”郵輪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首次公開拍賣。在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船舶拍賣是上海海事法院的慣常做法,利用這一平臺成功拍賣了多艘船舶。然而這一次,無人出價,第一次拍賣并未成功。
同年10月24日,調整拍賣保留價后,“輝煌(Glory Sea)”郵輪被二次拍賣,買受人競拍成功。各方都積極等待著買受人支付價款,船員工資以及郵輪在停泊期間的管理費用眼看就有了著落,但買受人逾期并未支付價款。這一次,因買受人悔拍,船舶拍賣再次失敗。
面對這一情況,執行法官又快馬加鞭,于同年11月21日在同一平臺重新拍賣,不料此次又因無人出價而流拍。幾次司法拍賣都慘淡收場,執行法官心急如焚,遂按照法定程序,將郵輪進入變賣程序。2019年12月16日,“輝煌(Glory Sea)”郵輪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變賣,變賣期為60天。不久后,兩個潛在買家浮出了水面,向法院咨詢船舶事宜。見此好兆頭,執行法官開始推進潛在買家進行船舶看樣等工作。
不料,2020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開始在全球蔓延,船舶看樣工作被推遲。緊接著,郵輪市場行情持續走低,郵輪變賣不確定性因素陡增。經過研究,上海海事法院決定暫時中止涉案郵輪的變賣程序。
2020年3月5日,俟疫情防控形勢向好,上海海事法院發布公告,恢復對涉案郵輪的網絡變賣。然而,按照網絡平臺的設置規則,網絡變賣中止后再恢復等同于重新變賣,變賣期仍為2個月,不能抵扣、縮減。若按此規則進行的話,將延長船舶的實際變賣期限,持續增加郵輪的維持費用。
這樣的難題再一次擺在了執行法官的面前:受疫情影響,郵輪公司市值已跌去80%,航運市場形勢嚴峻,如果繼續在網絡平臺變賣勢必耗時許久,船舶維持費用每一天都在增加,在無法及時處置船舶的情況下,巨額的郵輪維持費用支出很有可能超過船價,致使郵輪再無成交可能,但是如果不繼續在網絡平臺變賣,又能采取怎樣的方式呢?
破局第三步
爭取時機開展線下變賣,成功!
為避免恢復網絡變賣再耗時日,上海海事法院轉向傳統線下變賣路徑,為法院的拍賣工作爭取時機和主動權,與疫情賽跑,與船舶日益增加的維持費用賽跑!
2020年3月16日,上海海事法院發布采取線下傳統方式公開變賣的公告。雖然轉變為線下方式,但是法院也同步發布了船舶變賣公告,向航運業界廣為通告。
然而,第一次線下變賣還是無人應價。上海海事法院依據法律規定,進行第二次變賣,但變賣期內仍無人應價。
此時的國際郵輪市場,面對不斷上升的維持成本和難以盈利的航線交易,不少郵輪公司已采取各種措施,緩解資金周轉的壓力。眼見郵輪兩次變賣失敗,受托看管“輝煌(Glory Sea)”郵輪的公司非常擔憂,表示因墊付資金壓力巨大,其已無力再墊資管理船舶費用。
“過低的價格會減損債權人的利益,也可能無法全額支付船員被欠付的工資!”經認真研究,上海海事法院積極推進第三次變賣,爭取實現郵輪變賣價值的最大化。同時,上海海事法院做通了負責郵輪看管公司的工作,他們表示會依照規定做好船舶看管工作,這期間將繼續負責好船舶的看護維持工作。之后,執行法官繼續依照法律規定推進船舶變賣工作中的相關事項。
同年4月11日,上海海事法院對郵輪進行第三次變賣,公告載明了進行第三次公開變賣的原因,并對船舶看管公司墊付船舶維持費用以及相應要求進行了說明。最終,一家公司以3806萬元競得。
破局第四步
做好船載物品處置
以往,船舶拍賣或者變賣成功后,就可以準備整體移交船舶了。但“輝煌(Glory Sea)”郵輪上還存有大量的船載物品,如免稅香水、煙、酒等商品,所有權并非屬于郵輪公司,船舶整體移交后,這些物品如何處理,并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舊例可尋。
“外籍郵輪船載物品的處理有別于普通的貨船,權利人范圍不清晰,物品遷移到境內、關內還需要辦理諸多手續。但如果不處理這些物品,又會影響到交接船舶,該如何處置呢?”面對這一新問題,執行法官又陷入了深思。
面對這一復雜情況,上海海事法院經研究,決定采取多次公告并進行詳細法律釋明,保障買受人以及船載物品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在發布競買成功公告的同時,公告要求寄存物品的當事人限期提交取回物品的申請及相關證據。這樣,通過公告的形式告知相關當事人有取回貨物的義務、主動聯系法院申報的權利,符合法律規定又高效便捷。公告發布后,兩家公司向法院提出了取回物品的申請。收到申請后,執行法官告知了當事人遷移物品的相關法律后果,釋明風險責任,促進當事人進行協商,各方當事人達成了船載貨物繼續在船銷售的協議。
其次,法院對買受人可能對存放于郵輪上的物品依法處置的情形予以公告,再次催告利害關系人依法處理財產,同時保障買受人不因船載物品所有人不明而影響船舶的利用。
最后,對于無人申報權利的船載物品,買受人根據法院建議,在對該批物品進行移倉處理前先在媒體發布了公告,在實施移倉時,也邀請了公證處進行公證。
通過這一系列的工作,上海海事法院妥善解決了“輝煌(Glory Sea)”郵輪船載物品的處理問題,保證了船舶買受人對船舶的利用,也為以后外籍船舶拍賣后的船載物品如何依法處理提供了借鑒。
之后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對“輝煌(Glory Sea)”郵輪移交、解除扣押,并從船舶變價款中撥付了費用,用以支付具有船舶優先權的船員工資。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至此,“輝煌(Glory Sea)”郵輪終于迎來了它的新主人。22個月沒有下過船的童飚終于可以和家人團聚了。童飚開心地說:“看著它有了這么好一個去處,真的很開心!未來,如果這個船還需要我,我愿意再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