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政府將出臺“自動駕駛船舶促進法”
據韓國《朝鮮日報》11月25日報道,造船業界11月25日透露,國民力量黨議員權明浩(音)本月22日提出制定關于促進自動駕駛船舶開發及商用化的法律(即:自動駕駛船舶促進法),該法案是與產業通商資源部、海洋水產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后制定的,明確定義了自動駕駛船舶及其自動航運系統,為開發和驗證自動駕駛船舶等提供法律依據。
根據法案,自動駕駛船舶是指在船員或遠程控制者等完全沒有介入或最低限度介入的情況下,可以自動行駛的船舶,自動駕駛系統是指無需船員操作,可以自行認知并判斷周邊情況的外部傳感器信息、海上交通信息以及船舶內部機器狀態等的自動化裝備和軟件等。在少數船員和遠程控制者操作下運行的船舶稱為“部分自動駕駛船舶”、在沒有船員登船的情況下,僅由遠程控制者操作運行的船舶稱為“遠程操縱自動駕駛船舶”,在船員或遠程控制者等完全沒有介入的情況下,可自動運行的船舶稱為“完全自動駕駛船舶”。自動駕駛船舶促進法比船舶安全法、船舶職員法等相關法規優先適用。
韓國促進船舶自動駕駛商用化
1、韓促進自動駕駛船舶立法
到目前為止,由于韓國沒有自動駕駛船舶相關法律依據,包括遠洋船舶自動駕駛許可的技術評審和執照簽發目前仍未法律空白。日前,韓國在國會上提出了關于自動駕駛船舶開發及商用化促進的法律,即自動駕駛船舶促進法的草案。
該法案是在與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和海洋水產部的自動駕駛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后制定的,實際上是韓國官方法案的草案,該草案定義了自動駕駛船舶及其核心的自動駕駛系統,開發和實證自動駕駛船舶等的技術標準等。
根據在韓國國會提出的自動駕駛船舶管理法案,自動駕駛船舶的定義是“根據自主階段,完全沒有船員或遠程駕駛者等人員的介入,或在最低限度的介入下,由自動駕駛系統自動駕駛船舶”,自動駕駛系統是“無需船員操作,對周邊情況的外部傳感器信息、海上交通信息、自動駕駛船舶內部機器狀態的信息等相關信息,自行認知和判斷,使船舶能夠運營的自主化設備和軟件等”。
該法案將韓國的自動駕駛船舶分為三類:
在少數船員和遠程駕駛者的操作下運行的“部分自主駕駛船舶”;
在沒有船員登船的情況下,在遠程駕駛者的管理下運行的“遙控自主駕駛船舶”,
以及完全沒有船員或遠程駕駛者等人員的介入的“完全自主駕駛船舶。
對于安裝有自動駕駛設備的船舶,該法案優先適用于其他船舶安全法、船舶職員法等相關法規,條例還包含了對產業促進和人力培養等依據。
2、韓國已實現無人駕駛遠洋商用化
韓國的三大造船公司表示,今年都已經成功進行了自主運營船試驗,展現出自信的技術能力。其中,現代重工業,今年在世界上首次成功試航可以洲際航行的無人駕駛大型船舶,其基于自主運營技術的商船和游覽船運營輔助裝置,都已經實現了商用化。
三星重工業則在本月15日-8日在韓國南部的木浦海洋大學的試驗船舶- “世界路”號(9200噸級)上安裝了自行開發的自動駕駛系統SAS(Samsung Autonomous Ship),成功試航了途經木浦-牛道-濟州島-獨島的950公里沿岸航線。
大宇造船也表示,16日至17日在韓國西部海域成功完成了自主運行試驗船丹菲(DAN-V:DSME Autonomous Navigation-Vessel)的海上試驗,將在2024年之前確保完全自主運行技術。
雖然韓國造船工業在無人駕駛技術領域取得了上述進展,但業界也有人指出,法律制度和基礎設施(基礎設施)的發展速度落后。此次韓國國會將審議的無人駕駛船舶管理草案,有望改善該領域的商業化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