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MCO更新碳排放交易計劃最新進展法律文件
2023-08-30 13:57:31
來源:BIM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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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就BIMCO一系列法律文件工作的持續更新,本周重點關注的是碳排放交易計劃(ETS)。
歐盟指令(2003/87/EC)現已在歐盟內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配額交易系統,涵蓋從2024年1月1日起涉及的海上運輸活動。該指令區分了成員國之間的航行和進出歐盟的航行。對于從歐盟外港口航行至歐盟內港口的船舶,或從歐盟成員國港口航行至歐盟外港口的船舶而言,船公司需要支付相當于50%排放量的配額。對于在歐盟內航行的船舶,要求的配額為排放量的100%。
該指令將適用于50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并將分階段實施,因此在該指令范圍內運營船舶的船公司有義務支付相應配額,在2024年配額為上報后核實的管制溫室氣體(GHG)排放量的40%,在2025年為上報溫室氣體排放量的70%。從2026年起,要求配額為排放量的100%。
根據指令(第3v條),支付配額的義務主體是“船公司”。“船公司”定義為:“船東或任何其他組織或個人,如已從船東處承擔船舶營運責任,并同意承擔《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規定的所有責任和義務的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歐盟委員會預計很快將對“船公司”的定義作出進一步說明。
所有市場參與者都需要熟悉該指令,明確這對他們可能意味著什么。在法律文件方面,BIMCO正在通過制定條款助力航運業,為各方落實更多的法律確定性。
2022年,BIMCO發布了2022碳排放交易計劃配額期租條款,該條款在定期租船合同背景下分配了船東和承租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它不僅限于解決歐盟ETS配額問題,還考慮到其他國家引入類似交易計劃的可能性,因此其措辭具有通用性,以便能夠更廣泛適用。
另一項條款預計將于10月的下一次法律文件委員會會議上提交通過,該條款將并入BIMCO的標準船舶管理合同SHIPMAN,該合同涉及船東和第三方船舶管理人之間的碳排放交易計劃配額。在更早的一篇文章中,我們已介紹該條款的進展。
BIMCO正繼續法律文件工作,通過制定更多條款來幫助航運業在商業合同下處理碳排放交易配額。該指令(第3gaa條)中提及的“船舶營運”是指“決定所載貨物和/或船舶的航線和航速”。這顯然包括定期承租人,但是否包括航次承租人尚存爭議,要視情況而定。因此,負責起草碳相關條款的相應小組委員會一致認為,若所制定的標準航次租船條款能提供法律確定性和商業靈活性,將對航運業有利。因此,我們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通過制定一項標準條款解決航次租船合同下ETS配額問題。
此外,包運租船合同(COA)的當事人已經在關注如何滿足碳減排的要求,包括根據歐盟ETS支付配額。BIMCO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提供助力,負責制定并跟進相關COA標準條款,其中包括如何應對E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