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MRV法規最新修訂,船舶該怎么做?
2023-09-05 17:49:55
來源:中國船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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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2015年,隨著關于二氧化碳排放監測、報告和驗證的歐盟第2015/757號法規(EU MRV法規)的生效,歐盟海運業脫碳邁出了重要的第一步。該法規規定航運公司每年報告在歐洲經濟區港口?康拇笮痛埃ǹ倗嵨怀^5000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由經認可的獨立檢驗機構驗證所報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其他相關信息。
2023年,作為歐盟降低海運業減排一攬子措施的一部分,EU MRV法規得到了修訂。SQE MARINE咨詢公司提供了有關最新EU MRV法規的指導。
主要變化
1、航運公司將有責任遵守EU ETS關于航運業的規定;
2、溫室氣體(GHG)被納入報告范圍:
(1)2025年以前:只包括二氧化碳
(2)從2026年起:二氧化碳 (CO2) +甲烷 (CH4) +一氧化二氮 (N2O)
3、抵達或離開歐盟/歐洲經濟區港口的5000總噸及以上船舶屬于EU ETS覆蓋范圍,這與EU MRV法規的范圍相同。不過,從 2025年1月1日起,修訂后的EU MRV 法規適用范圍將延伸至400 至 5000總噸之間的雜貨船和400總噸及以上的海工船。
EU-ETS
EU ETS是歐盟的排放交易體系,自2005年推出以來,覆蓋了發電、煉鋼、水泥生產和煉油等能源密集型行業。EU ETS于2012年納入航空業,計劃在2024年1月擴展到航運業。
EU ETS 采用“限額與交易”(Cap and Trade)機制,即
1、根據每個運營商或設施能夠排放的溫室氣體(GHG)總量分配配額(限額);
2、在配額過;蚨倘钡那闆r下允許他們買賣配額(交易)。運營商的實際排放如果超過了分配的限額,就必須從指定市場或其他運營商處購買配額。由于設定的配額水平將逐步趨于嚴格,預計可通過市場原則在整體參與者中實現有效減排。
為了支持上述要求的實施,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于2023年5月底修訂了歐盟第2015/757號和第2023/957號法規,以便將海運業納入EU ETS,并規定將排放監測、報告和驗證范圍拓寬至更多溫室氣體和更多船舶類型。
需要采取哪些行動?
自2024年1月1日起,航運公司應修改其每艘船舶的排放監測計劃,使其符合經修訂的MRV法規的要求。修改后的監測計劃必須先由經過認證的獨立檢驗機構進行評估。
如果評估結果顯示計劃符合要求,公司必須在2024 年4月1日之前在 THETIS-MRV 中提交修改后的計劃,供相關管理部門批準。
如果船舶在2024年1月1日后首次?繗W洲經濟區的港口,公司應在首次?亢3個月內提交監測計劃。
從2024年1月1日起,航運公司必須監測和報告船舶甲烷、一氧化二氮以及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自 2025 年起,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司必須提交其負責的每艘船舶在上一年整個報告期內的排放報告,該報告須經檢驗機構按照MRV法規第13條驗證為 “令人滿意”。排放報告必須通過THETIS-MRV 提交給:
◆ 相關管理部門;
◆ 船舶所屬船旗國管理機構(若該船懸掛歐洲經濟區國家的船旗);
◆ 歐盟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