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印發新能源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2023-09-18 15:40:06
來源: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編輯:
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新能源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蘇工信國防〔2023〕398號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電公司,無錫市、南通市市政園林局,江蘇海事局各分支局:
船舶海工產業是“1650”產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推動船舶海工產業高質量發展,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工信部聯重裝〔2022〕131號)精神,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全省船舶與海工裝備產業競爭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53號)和《江蘇省“十四五”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發展規劃》的部署,現將《江蘇省新能源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海事局 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 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附:《江蘇省新能源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推動江蘇船舶海工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工信部聯重裝〔2022〕131號)精神,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全省船舶與海工裝備產業競爭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53號)和《江蘇省“十四五”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發展規劃》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強國、海洋強國和交通強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部署,全面落實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有關要求,圍繞推動江蘇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的目標任務,加快推動新能源船舶產業鏈建設,加強產業鏈協同,大力發展綠色船舶、綠色造船、綠色航運、綠色配套,積極推動新能源船舶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市場引領,創新驅動。聚焦國家戰略和市場需求,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開展前瞻性技術攻關,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和重點動力設備研發,加快成熟新能源技術工程化應用,補齊技術鏈與產業鏈短板。
統籌布局,開放合作。加強頂層設計,注重體系化布局,統籌當前急需與長遠發展,立足設計、建造、航運、保障體系等全產業鏈要素,積極構建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生態。加快推進國際合作與交流,大力開拓國際市場,進一步擴大開放合作。
標準引領,綠色安全。立足綠色化、智能化、標準化,加強標準規范引領,夯實基礎,實現規;l展。推動產學研用結合,積極推動現代信息技術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與船舶技術跨界融合,積極探索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
場景支撐,示范推廣。立足場景應用,鼓勵先行先試,積極推動新能源技術示范應用,推動新能源船舶自主發展。扎實開展產業化應用,發揮市場牽引作用,制定系統解決方案,推動新能源船舶有序發展。
二、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力爭到2025年,新能源船舶全產業鏈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具備新能源船舶和關鍵核心裝備的研發設計能力,形成核心裝備供給能力;建成不少于5種引領市場、適合市場的新能源典型船型,打造一批新能源船舶試點示范項目,推動建設新能源船舶航線;推出一批引領船舶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規范標準。
2.階段示范性目標。根據我省發展現狀,當前階段積極推動發展電動船舶,穩妥推進LNG動力船舶、“燃料+電池”混合動力船,探索試點燃料電池和甲醇動力船舶。
2023年,完成70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5400HP純電動港作拖輪示范項目,推廣連云港港4000HP純電動拖輪的示范應用。完成18000DWT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的設計方案。重點推進相關示范項目配套的充換電場站設施建設。
2024年,京杭運河蘇北段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投入試點運營,推廣太倉港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示范應用。開展18000DWT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40000立方LPG/液氨新能源雙燃料船的實船建造。完成連云港純電動船產業示范區建設,形成批量建造新能源船舶的能力。開展南京港純電動拖輪的示范應用。
2025年,實現內河純電動運輸船舶發展規模、應用實效全國領先。完成18000DWT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36000立方LEG新能源雙燃料船的交付和應用,實現國內首臺甲醇雙燃料大型主機實船應用。推動建立一批新能源船舶綠色智能創新示范區。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產業創新,提升研發設計能力
1.積極推動新能源船舶設計研發機構能力提升。加大對新能源船舶設計研究機構的支持培育力度,鼓勵各地充分整合省內現有優勢資源,積極引進外部高水平船舶研發設計資源。開展新能源船舶及關鍵系統標準化、模塊化設計研發,形成國內領先的新能源船舶設計能力,打造有影響力的新能源船型設計品牌。(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2.加強綠色新能源典型船型研發。大力支持新能源船型研發,以標準化系列化規;O計建造為導向,積極推進長江、京杭運河等內河船舶、江海直達船舶及省內沿海船舶采用新能源。一是大力推動電動船發展。積極推動電動貨船、電動公務船、電動拖輪、小型電動游輪等船型開發,形成一批電動船典型船型方案,為批量化、標準化電動船建造形成技術儲備。二是加快推動甲醇動力新能源船舶的船型技術開發及應用。積極推動向大型化、智能化發展,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形成綜合解決路徑與船型方案。三是加大LNG動力船舶的船型研發和優化。四是積極探索氨燃料、氫燃料、生物燃料等動力新能源船舶的船型技術研發。(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3.打造協同創新平臺。積極推動新能源船舶產業鏈上下游建立聯合研發及應用平臺,集聚研發、設計、建造、規范標準、檢驗驗證、配套和營運等產業上下游優勢資源,組建產業發展聯盟,加快推動綠色智能共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應用,提升綜合創新能力。(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二)加快試點示范,提升綠色智能制造能力
4.推動綠色智能創新發展示范區建設。按照“1650”產業體系建設部署,依托“通泰揚”世界級船舶海工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以集群為核心,堅持研發牽引推動、高端先進制造能力支撐、關鍵系統和設備同步突破,加快培育新能源龍頭企業,打造一批新能源船舶研制總裝示范區和關鍵設備研發制造示范區。在鎮江地區積極推進新能源動力系統示范區建設。在無錫、常州地區依托設計、制造及相關電池系統、氫能配套方面的先發優勢,打造新能源電池及電控系統發展示范區,加快培育新能源專精特新“小巨人”。聚焦省重點示范區和關鍵環節,大力實施新能源船舶骨干企業“智改數轉”引領工程,加大培育新能源產業“智改數轉”優秀服務商和典型案例推廣應用力度,建成一批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生產線、智能車間。(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5.積極推進實施一批場景應用試點示范項目。充分發揮江蘇水網發達、水運經濟活躍、應用場景豐富的區位優勢,積極推進新能源船舶實船運營試點示范,在京杭運河開展純電動內河集裝箱航線試點,探索在長江開展純電動船的試點應用?偨Y“江遠百合”“云港電拖一號”等示范項目的經驗,開展一批試點示范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發展模式。
一是京杭運河及港口新能源船舶實船運營試點示范。積極推進充換電式運輸船發展,支持省內龍頭航運企業在京杭運河航線試點運營充換電式運輸船,形成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推進京杭運河蘇北段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投入試點運營,推廣太倉港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示范應用。(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二是長江干線、江海直達新能源航線示范。長江干線要建設適合中長距離新能源貨船航行的航線條件;江海直達航線要充分發揮通江達海的特定航線優勢,要加快建設適應性強,經濟性高,適合多種船型航行的航線條件。試點建造并應用至少2艘電動公務船艇,加快推動700TEU江海直達純電動集裝箱船試點示范。(責任單位:江蘇海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三是積極推進新能源船舶建造試點示范。推動甲醇動力船舶建造試點示范,開展18000DWT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試點示范。穩妥推進LNG動力船推廣應用,鼓勵重點航運企業建造LNG燃料動力船舶,鼓勵企業采取微引燃氣體發動機、可移式LNG燃料罐技術。實施40000立方LPG/液氨新能源雙燃料船、36000立方LEG新能源雙燃料船試點示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等)
(三)加快系統集成,增強關鍵核心裝備供給能力
6.新能源動力系統。推進新能源動力系統總成關鍵技術開發,提供新能源船舶綠色智能動力系統綜合方案,優化適配的能源選型、從能源端到負載端的綜合電力技術解決方案,保障電網的穩定性及電氣保護的冗余性。落實以電池系統為核心,集裝箱式移動電源、變流模塊、直流配電板、電機、超級電容、電池管理、遙控為配套的動力總成系統在700TEU電池動力集裝箱船、公務船、客船等新能源船上的實船應用,帶動相關產業鏈發展,打造國內領先的船舶電池動力總成生產供應集群。積極布局船舶應用甲醇、氫等新能源發動機及儲供技術研發,初步形成配套能力。(責任單位: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7.能源管理系統。積極推動開發效率高、能耗低、結構優化的船舶能源管理系統,提供適配的能量分配及管理方案,實現高動態響應、高精度控制。加快供配電系統直流組網技術、電能變換技術、能量管理系統等特色新能源技術的研發與推廣應用;陔姵貏恿Υ跋到y的實時監控、大數據分析和優化調度,實現監測報警、能量管理和推進控制等功能,確保船舶安全、可靠、經濟、優質運行。(責任單位: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8.智能航行和控制系統。加強新能源船舶智能系統總體設計,積極推動新能源船舶使用智能控制系統,大幅提升航行安全與航行效率。推動智能機艙、智能能效管理、智能集成平臺等在船舶上的應用,加快船舶航行、靠離泊、機艙監控、能效管理、排放監控、船岸數據傳輸、快速充換電等智能系統設備研發。推動智能航行船舶技術研發應用,加強新型數字化智能船用設備研發,開展基于5G網絡的“岸基駕控、船端值守”船舶航行新模式研究,重點突破船岸協同下的遠程駕駛技術和避碰技術,提升船岸通信能力和安全水平。(責任單位: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四)加快標準規范研究,提升體系保障能力
9.建立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充分發揮技術標準在綠色智能船舶設計、制造、管理和運營等全過程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健全新能源船舶及關鍵配套系統設備的技術標準體系,積極開展充換電、加注、充換罐等配套設施的規范體系研究,推動制定充(換)電、加注等基礎設施建設、操作規程指南、運營服務和安全等標準。聚焦安全環保,圍繞技術先進性、質量可靠性,積極推動“江蘇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開發標準化、模塊化的新能源船型,積極推動服務體系標準化,實現新能源船舶產業生態的標準化。(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電力公司等)
10.完善新能源船舶及配套設施檢驗規范體系。進一步完善柴電混合、純電池動力、箱式電源、甲醇燃料、氫燃料電池以及LNG燃料船舶設計、審圖、建造、檢驗等規范體系研究,加快無人自主船舶檢驗技術標準研究,促進現有規范體系升級,逐步形成檢驗技術法規。(責任單位: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交通運輸廳等)
(五)加快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新能源船舶支撐能力
11.積極推進配套加注、充(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宜充則充、宜換則換、宜加則加”原則,推進港口充換電場站等新能源加注站建設。推進省內沿江、京杭運河等內河水域、沿海港口的船舶碼頭充(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布局建設,新建碼頭、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等要綜合考慮配套建設船舶充(換)電站等配套設施。支持在有條件的作業區開展電動船舶充換電站試點建設,滿足船舶充換電需求,加強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保障充電基礎設施的接入,提升新能源船舶發展的電網供電保障能力。(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江蘇海事局、省電力公司等)
12.構建便捷高效功能完善的配套服務網絡。提升新能源船舶運營綜合服務水平,發揮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作用,為新能源船舶提供船舶能源供應、應急航修、配件供應、應急救助、生活服務等一體化一站式服務。創新新能源供應和運營服務模式,研究構建與傳統能源掛鉤的長期穩定保供保價體系,促進電力、LNG等能源產業和船舶產業協同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海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電力公司等)
(六)加強運營質量和安全管理,提升新能源船舶安全發展能力
13.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嚴格執行相關標準,提升新能源船舶所使用的綠色智能裝備的安全質量可靠性,積極推動落實新能源船舶動力系統、儲運系統等關鍵設備的風險評估機制。著力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充分發揮體制機制和區域優勢,搭建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積極推動產業鏈上骨干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設立“船舶海工裝備產業質量小站”,積極培育區域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產業鏈品牌,筑牢長三角船舶與海工裝備產業品牌優勢,樹立國際知名品牌,推動內涵發展。實施質量品牌精品工程,塑造船舶與海工裝備制造“江蘇精品”。(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船舶工業行業協會等)
14.提升新能源船舶建造營運安全風險控制能力。加強新能源船舶檢驗和營運過程中的安全控制,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在新能源船舶的技術能力,積極提升電池動力船舶數字化驗證服務能力。(責任單位: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江蘇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四、保障措施
15.加強行業引導。積極爭取國家對新能源船舶的支持政策。省各有關部門加大對新能源船舶支持力度,推動各市出臺新能源船舶產業扶持政策。加快推動綠色智能船舶新技術新產品應用,鼓勵各市結合自身情況針對新能源船舶制定財政專項補貼措施和補貼標準。加大新能源船舶首臺套產品支持力度。積極推動出臺新能源船舶差異化航行服務,為純LNG動力、純電動運輸船舶提供優先過閘便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等)
16. 健全人才保障機制。積極培育新能源船舶專業的研發、設計、制造和檢驗的專業技術人才,加快引進行業領軍人才,積極用好人才激勵政策,在全行業積極營造“育才、引才、招才、用才”的良好人才環境。實施重點人才工程,集聚一批“高精尖缺”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造就一批卓越工程師、高技能人才和高層次跨專業實干型人才。(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17.加強組織實施。加快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及時開展信息交流,推進新能源船舶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專項工作落地落實。圍繞新能源船舶產業鏈發展重點難點問題,及時開展專題調研,協調解決新能源船舶試點示范應用中的問題,為新能源船舶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提供組織保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電力公司等)
18.加強宣傳發動。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積極向使用單位推介新能源船舶,提高全社會認知度,為推動全省新能源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江蘇分社、省電力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