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氫+生物質”制甲醇或最符合歐盟低碳甲醇燃料標準
2024-01-23 12:22:45
來源:能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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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從碳排放、原料來源等多方面進行判定。
2023年,國際海事組織設定了到2030年實現5%~10%的零碳航運燃料使用比例目標,同時歐盟也即將開始對船舶領域征收碳稅。在此背景下,國際各大航運公司開始考慮多種低碳替代燃料方案,其中,綠氫制取的甲醇以成本相對較低、合成及利用技術基本成熟等優勢,成為了現階段最具規;瘧脻摿Φ姆桨钢。
中國在2023年有3種綠氫制甲醇技術進入了產業示范。能景研究研究了國內3種綠氫制甲醇技術的發展情況、碳排放情況等,并對3種路徑與歐盟相關低碳燃料標準的符合性進行了初步分析,以供行業參考。
01.2023年國際上綠氫制甲醇燃料的相關標準初步成形
2023年,歐盟與國際綠氫組織分別首次推出了綠氫制甲醇相關標準。分別為歐盟可再生能源領域法規《可再生能源指令》(RED)新增條款,以及國際綠氫組織第二版綠氫標準(GHS 2.0)中新增綠色甲醇專項標準。2份標準都對綠氫制甲醇燃料的碳排放、及原料來源等進行了初步規定。
其中,歐盟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中國向歐盟出口低碳甲醇燃料一般需滿足其規定:
碳排放方面,需要考慮原料、甲醇生產、甲醇運輸等環節造成的總碳排(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根據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相關規定,綠氫制甲醇燃料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須低于28.2g CO2/MJ;結合甲醇約19.9 MJ/kg的低位熱值推算,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需要低于約0.56 kgCO2/kg甲醇。
原料中的碳來源方面,側重于綠氫來源的規定,碳原料來源尚等待完善。
綠氫來源上,需保證“真綠”。根據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綠氫來源僅限于完全可再生電力制氫、或綠電比例超過90%的網電制氫等。
碳原料來源上,生物質、化石來源的碳捕集等均可。但歐盟對于碳捕集的規定尚未完善,僅提出有關減排量計算的初步規定:若在其他標準或方法學中已計算過減排量,則不可再算作零碳碳源;其余的碳捕集二氧化碳,需等待后續新方法學出臺。
2023年,中國有3種綠氫制甲醇技術進入了產業化階段。其中包括綠氫耦合煤制甲醇技術(后文簡稱“綠氫+煤”)、綠氫耦合生物質制甲醇技術(后文簡稱“綠氫+生物質”)、二氧化碳加綠氫制甲醇技術(后文簡稱“綠氫+CO2”)等3種主流技術。
3種技術路徑的工藝差別較大,碳排放量及原料來源不一。據能景研究測算,3種技術路徑要滿足歐盟的低碳燃料標準均非易事,都需要在工藝、原料來源等方面做到提前調研與嚴格把控。
02 .“綠氫+煤”碳排放達到2 kg CO2/kg甲醇以上,無法滿足歐盟標準
傳統煤制甲醇技術中,利用煤氣化提供碳源、灰氫來合成甲醇。首先將原料煤氣化,生成CO與少量H2;之后經過水煤氣變換步驟(CO+水蒸氣→H2與CO2)補充氫氣,將CO與H2調節至合適比例,最后反應生成甲醇。
其中,水煤氣變換補充氫氣的過程中,消耗了50%以上的CO原料,提供了占總需求30%~70%的氫氣。
“綠氫+煤”技術在傳統煤制甲醇技術基礎上、引入綠氫替代灰氫來合成甲醇。即,過程中保留煤氣化過程生產CO與少量H2;之后補充綠氫,調節CO與H2至合適比例來反應生成甲醇。
綠氫的引入減少了CO消耗與CO2產生量,同時最高可將甲醇產量提高1倍以上。當綠氫供應量足夠時,可完全取代傳統煤制氫的水煤氣變換反應,此時每生產1噸甲醇約需要綠氫0.09噸。
從碳排放來看,“綠氫+煤”在生產及原料兩個環節均超標。
全生命周期中,能景研究認為,“綠氫+煤”可將傳統“煤制甲醇”的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降低70%左右,但仍超過歐盟標準;
再加上來自煤炭原料的碳、甲醇運輸過程中的碳排放等,“綠氫+煤”甲醇燃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約2.3~2.6 kgCO2/kg甲醇,大幅超過歐盟標準規定限值。
03.“綠氫+生物質”碳排放約0.12~0.74 kgCO2/kg甲醇,其中工藝選擇等決定了能否滿足歐盟標準
“綠氫+生物質”技術利用生物質氣化提供碳源、并結合綠氫合成甲醇。“綠氫+生物質”有兩條技術路徑,一是利用秸稈等生物質氣化劑生成CO與少量H2,之后引入綠氫調節CO與H2的比例來生產甲醇;二是將生物質氣化為二氧化碳,再配合綠氫生產甲醇。
除技術路徑外,在不同生物質原料、不同工藝方案(含氣化劑種類、溫度、壓力等)等因素下,綠氫用量、甲醇產量、碳排放量等也有著較大差異。
如在某秸稈利用率較高的工藝中,使用路徑一技術每生產1噸甲醇需要綠氫約0.11噸;使用路徑二技術每生產1噸甲醇需要綠氫約0.19噸。
從碳排放來看,“綠氫+生物質”可滿足歐盟標準,但取決于工藝路線及優化水平。
全生命周期來中,以秸稈生物質作原料時為例,來自生物質的碳排放按凈零計算,碳排主要來自生物質氣化或甲醇生產過程中的化石燃料燃燒供熱,取決于反應溫度、余熱回收利用技術水平等;
再加上運輸等過程碳排后,“綠氫+生物質”甲醇燃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約0.12~0.74 kgCO2/kg甲醇。當采取升級供熱系統、利用其他裝置余熱供熱等節能工藝后,碳排放理論上可低至0.12kgCO2/kg甲醇,滿足歐盟標準。
從原料來源來看,“綠氫+生物質”較為容易滿足歐盟標準。
生物質原料方面,供應鏈及認證體系都已相對成熟。從歐盟2009年推出第一版《可再生能源指令》開始,國際上圍繞生物質進行的標準制定及認證已有10多年歷史,尤其到2023年中國對歐出口生物燃料(非綠氫制。┮殉偃f噸級別。
綠氫方面,已有標準可依。歐盟方面的綠氫標準已相對完善并初具可行性。且從國內已有的綠氫示范項目來看,要滿足歐盟標準,在技術上有門檻,但不高,更多的是經濟性衡量。
04.“綠氫+CO2”碳排放約0.12~0.94 tCO2/噸甲醇,可滿足歐盟碳排標準但“零碳”碳源有限
“綠氫+CO2”技術利用工業尾氣捕集CO2提供碳源、并配合綠氫合成甲醇。首先以“碳捕集”技術收集來自化工廠、燃煤電廠等尾氣中的二氧化碳;之后引入綠氫,以“二氧化碳加氫”技術實現二氧化碳與綠氫反應合成制甲醇。
“綠氫+CO2”技術工藝流程短、原料成分簡單,其原料配比也相對固定,每生產1噸甲醇約需綠氫0.19噸。
從碳排放來看,“綠氫+CO2” 可滿足歐盟標準,但取決于其反應過程中的供熱來源等。
全生命周期中,碳捕集得到的二氧化碳原料按凈零計算(此處僅限未參與過碳認證或未計算過減碳量的來源),碳排放主要來自于生產過程中化石燃料燃燒供熱等;
加上運輸等過程碳排后,“綠氫+CO2”甲醇燃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約0.12 t~0.94 tCO2/噸甲醇。若采用綠電、綠氫、生物質供熱等低碳方式進行供熱,全生命周期碳排理論上可降至約0.12 kgCO2/kg甲醇,滿足歐盟標準。
從原料來源來看,真正“零碳”的碳捕集來源或十分有限。
根據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中“不可重復計算碳捕集減排量”的規定,如火電廠、化工廠等納入碳市場后,其尾氣中碳捕集到的大部分二氧化碳,或將不可再算作零碳,用此合成的甲醇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將超過1 kgCO2/kg甲醇,大幅超過歐盟標準。
除化石來源尾氣碳捕集之外,對于生物質電廠尾氣等來源的二氧化碳,依然要等待相關方法學出臺,最終是否能算作零碳,或碳排放的系數的高低,仍有不確定性。
內容節選自《2024年氫能產業發展年報》,完整報告將于“2024氫基能源論壇”發布,敬請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