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集裝箱船訂單落地中國
2024-03-24 11:42:18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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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近日,中國船舶集團學科帶頭人、上海船舶研究設計院設計大師林潔接受了《中國能源報》的采訪,就氨作為船用燃料的技術優勢、挑戰和未來發展空間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觀點。
近日,由上船院自主研發設計的1400箱無艙蓋集裝箱船獲得來自比利時船東的訂單。據了解,這是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集裝箱船訂單。訂單的成功簽約標志著全球航運業在清潔低碳領域又邁出關鍵一步,航運業碳減排開啟了氨燃料時代。
作為氫的衍生物,綠氨和綠色甲醇在助力航運業實現脫碳目標的優勢開始顯現。2023年7月,全球航運巨頭馬士基訂購的全球首艘綠色甲醇集裝箱船開啟首航,此次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船舶訂單落地中國,也將進一步加速推動綠氨在航運業的應用。
清潔能源船舶的重要突破
據了解,該船屬于歐洲內支線船型,主要服務于挪威—德國航線?裳b載1400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配備氨燃料發動機、氨燃料儲罐、供給系統和加注系統;船舶能效設計指數低于基線約45%,碳強度指標評級A級,每年可減少約1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上船院方面透露,在該船研發過程中,重點考慮了氨燃料具有毒性、腐蝕性等特點,最大程度減少了氨氣毒性的影響。為確保氨燃料加注、儲存和供給系統安全可靠,避免產生泄漏,已制定緊急情況下的各種應對措施。
“在過去幾年里面,我們和一些船東、船級社已經開展過若干個項目的聯合開發,都是針對清潔能源在船舶領域應用的探討。雖然相關的理論和設計已經基本成熟,但是由于此前一些現實條件不具備,我們并沒有下決心去付諸實踐,F在IMO預計會在今年底頒布第一個氨燃料的指導文件,氨燃料的船舶主機也會在今年底和明年上半年得到實質性交付。由于這幾方面的推動,現在我們的訂單才能夠確定是可以被執行的。”中國船舶集團學科帶頭人、上船院船型設計大師林潔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訂單的落地是清潔能源船舶的重要突破,也向市場釋放了一個積極信號,就是氨燃料這個方向是可行的,相信接下來會有更多的訂單落地。”
信德海事綠色航運研究員張晗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從供應端來看,氨的生產不是問題,現在已經有綠氨的工廠了,另外氨的運輸和存儲也已經非常成熟。比較關鍵的是船舶主機,雖然目前市場上還沒有實體的能夠用于大型船舶的氨燃料發動機,但全球兩大船舶主機生產商都在研發中,預計到2025年初會有實體的主機交付,之后的配套就相對簡單了,可能到2026年就能看到真正使用氨燃料的實船交付。”
被航運業寄予厚望
國際海事組織(IMO)2020年8月發布的第四次溫室氣體研究報告顯示,2012—2018年,國際海運碳強度降低約11%,但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從9.77億噸增至10.76億噸。預計到2050年,隨著海運需求持續增長,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比2018年增長約50%,比2008年增長約90%—130%。
為加速航運業脫碳,去年7月,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0屆會議通過《2023年IMO船舶溫室氣體(GHG)減排戰略》,進一步收緊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減排要求,明確應盡快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排放達峰,并考慮不同國情,在2050年前或2050年左右實現凈零排放。
在該背景下,氨燃料被航運業寄予厚望。“氨燃料目前公認的最大優勢就是燃燒后沒有碳排放。同時,它作為氫的載體,比氫要更容易運輸和儲存,且能量密度相對于氫要更高。與同樣是氫載體的甲醇相比,氨的生產也相對容易,只需要用氫和空氣中含量最多的氮氣,而甲醇生產還需要二氧化碳,可持續的綠色來源的二氧化碳獲取也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張晗表示。
林潔也指出:“氨是氫的衍生物,本身并不含碳,燃燒也不會產生碳排放,所以它被航運業寄予厚望。其實作為燃料,當然氫燃料可能是最好的,它燃燒只產生水,但因為氫的儲存運輸比較困難,暫時還不能夠被大型遠洋運輸船使用,而氨作為最接近氫燃料的一種利用方式,將來在助力實現航運業減碳目標的過程中,肯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武器。”
挪威船級社(DNV)在報告中預測,到2040年,航運中的氨用量將達到1900PJ(皮焦),占航運燃料構成的13%;到2050年將達到5000PJ,占航運燃料構成的36%。
全產業鏈待構建完善
盡管未來前景廣闊,但氨作為船舶燃料目前仍處初步探索階段,對于全產業鏈的構建和完善,仍需行業各方共同發力。
在林潔看來,當前最關鍵的問題在于規范的缺失。“整個供應鏈的建設,包括配套的加注方式,目前都還沒有一個公認的行業規范。標準法規是促進產業鏈完備的很重要的一環,只有有了統一要求和標準,產業鏈上的船東、燃料供應商以及配套的加注設施等,才有一個可以共同遵守的規范,這樣大家一起協同發力時才不會出現問題。另外,因為氨有毒性,使氨燃料具備了和其他燃料完全不一樣的特征,那么它的加注方式是應該采用船對船加注,還是裝卸貨同時可以進行加注,需不需要額外的安全措施,這些方面我們產業鏈也亟需一個行業規范。”
多位受訪者也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由于氨具有毒性,行業從業人員對氨的認知和接受度也是非常關鍵的一環,需要做好相關保障。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經濟性問題。“目前氨和甲醇在經濟性上面臨同樣的問題,要保障燃料的綠色屬性,按照現在的成本或者生產規模,它用作船燃料是不具備經濟性的?赡苄枰笠幠Ia之后才會產生規模效應,進一步降低燃料成本。當然,碳稅的執行可能在未來能夠彌補綠色燃料和傳統燃料之間的價格差。”張晗表示。
“經濟性問題的存在,也使得行業目前面臨一個比較現實的‘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的問題。作為燃料生產方,可能需要船東方面給予足夠的承諾,保證會付一定的綠色溢價采購綠色燃料,才可能去規;笈康厣a。這需要燃料生產方和船東之間相互溝通配合,形成一定信任度,推動產業鏈同步協調發展。”張晗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