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公布《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
2024-11-18 20:12:35
來源:中國航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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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中)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了《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推動香港發展成為高質量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11月15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了《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簡稱行動綱領)。通過訂立明確的策略和行動,推動香港發展成為高質量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據了解,行動綱領提出多項目標,包括:跟隨國際海事組織(IMO)訂立在2050年前后實現國際航運凈零碳排放;2026年,香港注冊船舶的碳排放,較2019年至少減少11%;香港特區政府船隊使用柴油燃料的船舶,轉用綠色船用燃料的比率,于2026年提高至55%;葵青貨柜碼頭2030年碳排放較2021年降低30%;香港注冊船舶使用綠色船用燃料比例達7%。
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介紹說,為達到目標,行動綱領訂立了五大綠色導向策略以及十項行動,以全面落實將香港打造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具體行動方面,行動綱領提出,香港須同時發展多種綠色船用燃料的加注服務,并會積極促進主要來自內地的綠色船用燃料供應商,與船公司達成綠色船用燃料承購協議,建立有效的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
特區政府也會在不同范疇,支援業界并提供便利措施。目前,特區政府已物色一毗鄰港口的用地,用于綠色船用燃料貯存,預計2025年邀請業界就有關用地的發展提交意向書。
此外,香港特區政府會促成業界在2025年上半年內,進行首次液化天然氣船對船加注的示范作業,并設立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獎勵計劃,鼓勵在香港展開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業務的先行企業。
預期在行動綱領的推動下,香港將于2030年為使用液化天然氣、綠色甲醇等綠色燃料驅動的遠洋船舶,提供每年超過60次加注服務,以及超過20萬噸的綠色船用燃料。
對于這一新政,國際航運公會(ICS)中國辦事處首席代表劉洋表示:“我非常高興看到行動綱領的發布,其中有三個令人興奮的亮點:一是此次公告的發布時間早于預期,原本預計要到12月底才會發布,凸顯了特區政府的高效行動力;二是該計劃包括對香港作為船舶加注中心地位的全面和客觀評估,突出了優勢和需要加強的領域;三是計劃提供了一整套超出預期的廣泛戰略和行動計劃,展示了特區政府將香港建設成為領先的區域綠色加注中心的雄心。”
他進一步強調,行動綱領的出臺,標志著進一步增強香港加注業務競爭力和效率的關鍵里程碑,為測試新興技術(如氨發動機)提供了空間,并在塑造國際航運未來的進程中,貢獻有價值的指導和監管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