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個歐盟國家仍在質疑FuelEU Maritime新規
2025-01-07 19:52:25
來源:航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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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航運界網消息,歐盟FuelEU Maritime已在1月1日正式生效,但希臘和塞浦路斯等一些歐盟航運大國仍擔心“區域監管”將影響競爭力。
FuelEU Maritime的主要目標是增加對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需求和持續使用,減少海運溫室氣體排放,同時確保海運平穩運行,避免內部市場的扭曲。
衡量標準
與市場機制不同,FuelEU Maritime是一個從技術層面直接對航運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進行限定的法規。衡量的標準是航運公司全年平均燃料溫室氣體強度(GHG intensity of the energy)。
減排要求
FuelEU Maritime要求所有用于商業用途載客或運輸貨物且總噸位超過5000的船舶在?繗W洲經濟區(EEA)成員國管轄范圍內的港口,均應遵守以下規定:一是對船舶燃料溫室氣體強度進行限定;二是2030年起,船舶靠港必須使用岸電或零排放技術。FuelEU Maritime要求碳強度到2025年下降2%(相較于2020年),到2030年將達到6%;到 2035年開始加速,將達到14.5%;到2040年達到31%;到2045年將達到62%;到2050年將達到80%。沒有達到這一減排目標的船則需要接受罰款。
FuelEU Maritime是歐洲獨有的法規,許多歐洲船東認為,如果僅作為區域性要求存在,將使他們在全球市場上失去競爭力。
根據歐盟最新會議紀要,包括“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希臘、意大利、馬耳他、葡萄牙、羅馬尼亞和西班牙在內的9個歐盟國家代表提請注意EU ETS對海運和歐盟港口競爭力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丹麥航運協會認為這是不合時宜的“噪音”。丹麥航運協會Bjarne Løf Henriksen表示,這不是他們第一次反對未來幾年收緊EU ETS監管要求。“在規則生效一年后,仍有人試圖改變規則,這要么是時機不對,要么是缺乏行動。”
總的來說,航運業將EU ETS等歐盟氣候倡議視為“區域立法”。與此同時,航運業一直在強調采用全球性的氣候規則。
Bjarne Løf Henriksen表示,“全球航運監管最好。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辦法是成員國明確支持并在國際海事組織(IMO)內推動國際規則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