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船型標準化遭遇質疑
2012-10-08 16:33:47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臨近國慶,各條內河航道上的貨運企業都開始進入忙碌期。然而作為湖州最大集裝箱碼頭和集裝箱船(船型 船廠 買賣)隊的擁有者,安吉川達物流總經理黃少遠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按照交通運輸部的要求,今年新造的內河船舶必須滿足內河船型標準化體系,但是根據這種標準化體系建造的新船型根本無法在長湖申線上使用,實用性很低,不僅成本高,燃油消耗大,且適航條件、穩固性能、裝卸容易度相對以前的老船改造船舶反而大大降低,給我們正常的經營運輸出了很大的難題。”黃少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給黃少遠帶來困擾的,是交通運輸部4月10日發布,7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指標體系》)。該體系提出,新建船舶除滿足適用的規范和法規的技術要求外,應滿足《指標體系》中提出的相關要求。也就是說,自《指標體系》生效之日起,新開工建造的內河船舶應以《指標體系》為標準,內河標準船型就是指符合《指標體系》要求的船舶。
許多業內專家表示,《指標體系》的出臺標志著中國內河船舶的標準化和現代化已經進入全新的階段。此前已經開展的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都是在不同水域分別進行的,隨著《指標體系》的出臺,7月1日開始,內河船型標準化的推行范圍將由區域擴大到全國范圍,內河船型標準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內河船舶將面臨節能減排方面的更高技術要求,廣大內河船東和造船企業應對此給予高度重視和配合。
然而,這個有著重大意義的《指標體系》,卻被諸多內河船東廣泛質疑。一位內河船公司負責人表示:“且不說新的標準化船型在建造成本上要提高很多,而且新標準體系嚴重依賴過去的標準,如《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1》等,而過去的船型標準是不劃分水域的。此外,新標準體系中提到的強制性指標——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目前尚處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無法實施,依據這樣還不完善的標準體系,我們訂造的新船如何使用?”
一位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家表示,“新發布的《指標體系》的確還存在很多缺陷,推廣效果并不理想,船東采用標準船型的積極性低,這主要是因為設計人員‘閉門造船’,致使船型標準與市場的實際需求有一定距離,使船東無法得到想要的標準船型。但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內河船型標準化作為一項長期行業政策,需要得到廣大船東的理解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