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T提交破產重組綱要欲保船隊
據貿易風報道,船東蘇信吉終于在這起由德州法庭審理的破產案件中,正式發起反攻陣勢。但鑒于清算程序已逐步展開,現在想保住他的16艘船,會不會為時已晚?
目前的情形是,TMT的諸多事務都交由其代表律師負責處理,而他們現正作為法庭指定人員將TMT的船對外出售。為此,蘇信吉已向位于德州休斯頓的美國破產法院正式提交反對書,試圖叫停這樣的操作方式。
上周二,破產法官Martin Isgur在聽取蘇信吉的反對訴請后,宣布稍后再作裁決。但Isgur已表示將頒布一道法令,說明為何本案不可轉變為根據《破產法》第7章執行清算,或按第11章交給受托人去處理。目前來看,這兩條途徑對蘇信吉都不太有利。Isgur按計劃會于本周一再開聽證會,以審議相關破產程序的總體走向。
若蘇信吉想在不失去船的情況下走出破產保護,這很可能是最后同時也是最佳的機會。但觀察人士表示,在事情已進行到這個地步的情況下,他的論辯要想說服法庭,勝算不是很大。
據貿易風之前報道,盡管去年夏天蘇信吉在破產重組案中旗開得勝,但此后的進展只能用不斷出岔子來形容。到后來TMT的代表律師甚至告訴法庭蘇信吉不能及時履行法令,結果法庭指定讓律師代其執行。如此一來,這位臺資船東恐將失去全部16艘原本受第11章保護的船舶,同時還得向其法律及金融顧問支付不斷疊加的費用。
據悉,上述費用現已累計至超過1500萬美元。因此蘇信吉另雇辯護律師,并試圖通過上周呈遞的反對書扭轉糟糕局面。據了解,他這次雇傭的律師是在現行TMT代表律師(也即法庭指定人員,由來自Bracewell & Guiliani律所的Evan Flaschen領攜)以外另行聘請。
提交重組綱要
目前蘇已向法庭提交最新重組方案的綱要,但同時表示愿意做出讓步。他稱考慮到重組方案存在風險,因此接受在此期間繼續出售船舶,但前提是按他的方式進行。
“從某種程度而言,他的方案建立在一項與LNG運輸有關的未決專利(patent pending)上,”蘇的律師向法庭透露。“同時,該方案也涉及與中國最大的鋼廠之一簽訂運輸合同,這家鋼企擬以固定租金租入全部Whale系列船,為期兩年。”(注:Whale系列船指的是4艘17.2萬噸級的OBO船)
“盡管如此,蘇先生了解這類計劃通常附帶一定風險,因此他并不反對在此期間繼續保持售船力度。但目前提議的售船程序其目的不是為讓債權人及股票持有人得到最大程度的補償,相反,它的目的僅在于償付專業服務費以及有擔保債權人,從而使無擔保債權人和/或股票持有人失去獲得補償的希望。”
此外,蘇還質疑售船交易的指定經紀商是否真正獨立運作,言下之意是它們可能與目前在TMT持債最多的對沖基金有關聯。他另還指出,競標流程是在拍賣的框架下進行,無法形成充分競爭;將全部4艘Whale船同時掛牌的做法也會打壓售價。最后一點是蘇信吉常掛在嘴邊的訴求,那就是其船舶的某些功能設計享有專利,因此理應獲得額外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