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昌海運收回東方重工撤單船全部退款
中昌海運在江蘇東方重工的訂造的一艘4.75萬噸散貨船在撤單后日前終于獲得銀行全額退賠。
12月 17日,中昌海運發布新建散貨船舶的后續進展公告,稱全資子公司舟山中昌海運有限責任公司于2010年擬新建2艘4.75萬噸級散貨船,后來舟山中昌通過向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江蘇東方重工有限公司建造。
2014年考慮到航運市場持續低迷,運力供過于求短期內不會得到實質性改善,為降低公司運營風險,同時適應公司船舶更新換代的需要,新建船舶計劃變更為舟山中昌通過向民生租賃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東方重工新建1艘4.75萬噸散貨船,根據相關合同約定,船舶建造項下的船東權利全部轉讓給民生租賃。
由于東方重工因造船業疲軟及內部管理不足導致"重大財務損失",2015年3月4日其實際控制人發布公告,就東方重工資產和債務重組事宜向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相關申請,該事件觸發了【JEHIC10-812】號船舶建造合同(即上述的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建造合同)中買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的條款。2015年3月9日,民生租賃和舟山中昌正式向東方重工發送《JEHIC10-812船解除合同通告函》,由民生租賃向東方重工及其履約保函開具銀行建設銀行靖江支行索賠全部預付款項及相應的利息,民生租賃在索賠收回造船相關資金后將相應金額歸還舟山中昌。
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民生租賃《關于在建47500噸級散裝貨輪后續處理情況的函》,此函告知本公司如下事宜:
1、上述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建造合同已解除,相關工作已經全部處理完畢;
2、上述船舶的預付款保函的建設銀行靖江支行已經就該船舶保函項下的退賠款項全額支付給民生租賃,民生租賃也已全額支付本公司應獲得的退賠款項共37,841,822元(其中,保證金3,500,000.00元,預付款26,250,000.00元,租前息3,109,356.25元,罰息4,982,465.75元)。
3、民生租賃與本公司就上述船舶項目包括融資租賃在內的全部法律關系均已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