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方重工為何選擇“破產重整”?
據悉,為迅速擺脫東方重工日趨惡化的運營困境,在新加坡上市的JES國際控股決定對投資在靖江市的東方重工等關聯子公司依法重整。按照流程,東方重工近日已向江蘇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債務重組。
東方重工相關人士為此表示,由于造船業持續衰退和內部經營管理不善,東方重工已經出現“明顯虧損”,公司資金鏈緊張、缺乏現金流。而落實東方重工以及債權人之間“協商一致的重組”計劃,能夠最大限度地維護東方重工、債權人和股東的資產價值。
東方重工表示:“與傳統的債務和資產重組方案相比,東方重工的重組方案可以讓其自然順利地度過轉型時期,不因債權人可能采取的其他行動而受到影響和分心”。
如果申請得到批準,東方重工稱“其它債權人將不能申請對東方重工進行清盤,談判將在法院任命的管理人的監督下由東方重工進行,該負責人還將監督重組全過程。”
據了解,東方重工的重組方案將在6個月內提交,提交后將召開債權人會議。東方重工的方案需要得到擁有67%以上債務的半數債權人同意后方案將生效。
三大因素決定依法重整的必要性
第一、巨額的脫期罰款和棄船降價損失造成了嚴重的營運虧損。
據了解,東方重工近幾年由于外部生存發展環境嚴重惡化和內部生產管理不善等原因,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交船難、融資難、接單難”困境,已交和在建的數十艘船舶遭受了數億元的脫期罰款和棄船降價損失,因此造成了嚴重的營運虧損和巨額的流動資金流失。
第二、銀行中斷在建船保函和配套資金,導致資金鏈斷裂全面停產。
部分銀行對東方重工不斷地壓貸、抽貸,違約中斷在建船預付款保函和配套資金的提供,導致東方重工在建數艘船資金鏈極度緊張,近兩年被迫處于待料停工的半停產狀態。
資金鏈緊張又導致東方重工部分銀行到期貸款難以轉貸,已經產生逾期和罰息。東方重工信用等級因此可能下調,失去再融資及到期債務清償能力。
第三、持續的困局必將損毀各相關方利益,加重運營虧損,影響社會穩定。
東方重工生產經營已陷入惡性循環的困局,持續的待料停產狀態將導致每月新增1000多萬元的固定成本虧損,還將導致正在建造的數艘船舶再次面臨巨額的二次棄船降價損失和延期罰款。
東方重工目前租用的東方海裝、海神船業等其他公司的船臺、船塢和造船設備設施,因待料停產而不能按期退還,勢必也影響這些公司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
如果讓日趨惡化的局面持續下去,將有可能使東方重工喪失拯救的時機和希望,最終掉進解散清算的深淵。并可能牽連為東方重工融資擔保鏈條上的其它公司,導致一并陷入債務危機的巨大風險,最終帶來社會動蕩和不穩定。
為遏制東方重工日趨惡化的困局,迅速擺脫困境,恢復持續生產經營能力,也只有采用依法重整方案可能才是挽救困境企業最行之有效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