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方之星”翻沉百日進展:還在調查中
距“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翻沉正好滿百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向遇難者家屬提供的事件調查進展告知書指出,事件仍處于調查階段。
9月8日這一天,“東方之星”沉船遇難者家屬正忙著準備百日祭,同時也等待事故調查結果。有家屬曾通過網上向國家安監總局提交了申請,以期獲得“東方之星”沉船事件調查進度及資料,隨后安監總局回復,對該申請,安監總局將在2015年9月8日予以答復。而這一天,恰好是“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百日。
9月8日,“東方之星”逝者家屬向長江新聞記者提供了安監總局的回復——安監總告[2015]第38號文《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結果告知書》。
告知書指出,經查,“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之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對該事件調查提出明確要求,客輪翻沉原因必須通過科學的鑒定論證、必要的模擬實驗,才能最終確定,以確保調查結論經得起科學和歷史的檢驗。
目前,國務院“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調查組正在緊張開展調查工作,即“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仍處于調查階段。
告知書還提到,待該事件調查結束,并按程序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安監總局將會及時向社會公開調查結論。
按規定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調查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有:事故發生單位概況、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和性質、責任認定及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范和整改措施。
報告應當附有相關證據材料,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今年5月15日,陝西咸陽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導致35人死亡、11人受傷,其中多數是老人。5月17日,國家安監總局宣佈國務院針對事故成立調查組。
事發102天,8月25日,國務院批復的5.17車禍事故調查報告經官方媒體公布,定性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報告提出事故車輛實際所有人袁武輝、車輛駕駛人王鋼等20人移送司法機關,對銅川市副市長張惠榮等34名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依法吊銷鵬瑞公司機動車檢驗資質及事故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證、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責成陝西省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被查并被免職
今年6月1日晚9點半左右,載有458人的“東方之星”客輪在長江湖北監利段傾覆,共造成422人遇難。遇難者遺體均已找到。
6月2日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搜救工作指揮部會議上決定,成立國務院調查組,立即開展調查,該調查組由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擔任組長。
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國際物流;穫}庫發生大爆炸之后,楊棟樑被查并被免職。
“東方之星”事故調查組60多名成員還包括,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中國氣象局、湖北省和重慶市有關負責人,并聘請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及國內氣象水文、航運安全、船舶設計制造、水上交通管理和信息化、法律等方面20多位權威專家。
今年8月,北京青年報消息稱,遇難者家屬(寧波團)表示已經接到當地民政部門通知,遇難者死亡補償標準已經出臺,按照“同命同價”的原則,就高補償,共計82.5萬元,但不包括旅游責任險以及船舶險的保險金額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