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降低港口使費或成船公司生存法則
2016-08-18 16:57:37
來源:中國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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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港口使費是指航運公司所經營的船舶于營運期間在裝卸港口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和費用,是航運公司三大營運成本(船期費、燃油費、港口使費)之一,是核算航次利潤的主要依據。有些船公司港口使費的支出占總成本的1/4以上,僅次于燃油費和船舶修理費。因此,節約港口使費是遠洋運輸企業降低運輸成本必須注意的問題。尤其是自2008年以來,航運市場持續低迷,市場貨源收緊,運價屢創新低,航運企業生存狀況舉步維艱,此時,節省船舶港口使費支出顯得尤為重要,且行之有效。
一、上海港船舶港口使費的構成及分析
船舶港口使費不僅跟船舶大小有關,如船舶的載重噸、總噸、凈噸、船長,還跟船舶靠離港吃水有關。同時,不同類型的船舶其港口使費也不盡相同。
三大主力船型散雜貨船、集裝箱船、油船,其各自的港口使費構成如下:
散雜貨船港口使費包括:引航費、停泊費、噸稅、拖輪費、理貨費、檢驗檢疫費、垃圾費、代理費以及其他雜項費用,如船舶供水費、船員更換費及船員就醫費、交通通信費等等。
集裝箱班輪港口使費包括:引航費、停泊費、噸稅、拖輪費、理貨費、檢驗檢疫費、裝卸費、垃圾費、代理費及其他雜項費用,如空箱堆存保管費、報關費、船舶供應費等等。
油船港口使費包括:引航費、停泊費、噸稅、拖輪費、圍油欄費、檢驗檢疫費、垃圾費、代理費以及其他雜項費用等等。
船旗不同導致的船舶港口使費差異。以上各類型船舶的各項港口使費中引航及拖輪費會因船旗不同而有所差別,如方便旗船(含中國香港籍)靠離上海港碼頭是強制使用引航和拖輪的,而五星旗的船舶則不強制使用引航拖輪。
夜班或者節假日附加費。引航費、停泊費以及理貨費又存在夜班或者是節假日加班費的區別:引航費、停泊費夜班或者節假日白天加收45%,節假日晚上加收90%;理貨費夜班加收50%,節假日白天加收100%,節假日晚上加收150%.上海港大部分碼頭的拖輪費采用的都是包干價,不存在夜班及節假日附加費的說法,不過部分貨主碼頭如寶鋼碼頭使用碼頭自有拖輪,按照拖輪功率及使用條數計費,夜班及節假日白天加收45%,節假日晚上加收90%.
各項費用的比重。引航、拖輪、噸稅、理貨及代理費是港口使費中的主要項目。正常情況下,拖輪費所占比重最大,達到40%,甚至50%,引航費占10%左右,理貨費占比10%~30%之間不等,因此是否產生加班費而差異很大;而代理費隨著船舶代理行業的完全放開,低價無序競爭導致代理費由原來20%左右的比重降至10%左右,有些船舶代理費比重甚至只有7%左右。只要在有效期內,噸稅在中國各個港口都適用,對于經常在國內港口裝卸貨的船舶來說,不能簡單地計入某一個航次的港口使費中來考量航次成本,但是合理購買噸稅的天數對節約公司可變成本確實存在現實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