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新海工交付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兩艘清障工程船
9月2日,由中國船舶集團旗下六O五院為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設計的“粵海洋執法1011”和“粵海洋執法3011”兩艘清障執法船,在粵新海工廣州南沙建造基地正式交付使用。通過驗證,兩艘船各項性能指標均達到設計要求,填補了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清障裝備空白。
該型清障執法船總長34.2米、型寬9米、型深2.4米,雙機、雙槳、雙舵,主甲板首部設置固定長臂鉤機1座,長臂鉤機的最大使用半徑為18.0 m,最大使用半徑的起重能力約為1.0 t,其最小使用半徑約為7.0 m,最小使用半徑的起重能力約為4.0 t,用于破壞和清除各類非法定置的蠔樁和漁網等。
兩艘清障船將分別由總隊直屬一、三支隊管理使用,在粵東、粵西沿海承擔清理拆除非法養殖設施、非法定置網等障礙物的任務,將扭轉沿海非法定置網、養殖設施清理取締難的被動局面,極大提高海上清障效率,有效維護廣東省海域正常的捕撈、養殖生產秩序,保護漁業生態資源,為廣東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