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渤海指數嚴重失真
2014-12-17 09:14:46
來源:金銀島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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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市場參與主體廣泛 動力煤期貨走勢更客觀
冠通期貨分析師嚴鵬飛向金銀島財經表示,“環渤海指數與期貨之間的走勢還不完全一致,期貨價格要領先環渤海指數。2013年環渤海指數還在600以上的時候,動力煤期貨價格就開始掉頭向下了。”
期貨價格的形成過程是收集信息、輸入信息、產生價格的連續過程,信息的質量決定了期貨價格的真實性。由于期貨交易參與者廣泛,不僅包括大型企業還包括中小企業和個人投機者,使得期貨價格反映了大多數人的預測,比采集來的數據更具權威性。
而且期貨市場的參與者對所參與的品種較為熟悉,有能力對商品供需和價格走勢進行判斷、分析、預測,從而在盤面上報出自己認為理想的價格與眾多對手競爭,這種報價的形成能夠更真實地體現出供求變動趨勢。
此外,期貨合約是可以不斷地反映供求關系及其變化趨勢的一種價格信號。由于期貨合約的買賣轉手相當頻繁,這樣連續形成的價格就能夠實時的反映市場供需變化。
而且,所有期貨合約的買賣都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公開競價進行,不允許進行場外交易,這種內自由報價、公開競爭的方式,可以較好的規避價格壟斷與欺詐。
期貨市場雖是一種“完全競爭”的市場,但仍難免受一些“勢力”的操縱和控制,造成投機性的價格起伏。不過,這種操縱和控制都會在短期內被市場力量所“消滅”。
師秋明表示,動力煤市場化定價是不可逆轉的潮流,今后不可能再回到計劃定價的年代了。而且,實踐證明無論是政府定價、指數定價還是買賣雙方協商定價,都不能有效滿足市場需求。動力煤期貨定價機制是合理、有效并且容易被行業內所接受的定價模式。期貨所反映的未來預期價格對產業鏈的所有參與者的幫助是其他定價模式所不能取代的。
解決交割問題 讓期貨為動力煤定價
師秋明表示,動力煤期貨交割規則中有兩個不適當的問題。
第一個是,4500—6000大卡的動力煤不符合電廠的消費習慣和貿易習慣——品種設置的太寬。對此師秋明解釋道,電廠對煤的熱值需求是一個特定范圍,而且范圍很小,不會有1500大卡的這么大幅度。以前煤炭短缺的時候,電廠自己會進行混配或摻配,使得配煤的熱值符合自身需求,F在在買方占絕對主導權的市場環境下,電廠就不太會自己配煤了,電廠完全可以在現貨市場中采購自己需要的煤種。動力煤期貨的交割物熱值范圍這么寬,就會令電廠較少的在期貨上交割。
第二個是,多港口交割的問題。師秋明進一步闡明自己的觀點,“煤炭主要是從“三西地區”運往北方四港,最終運往南方。多港口交割導致交割地有極大的不確定性,這也是企業面臨的風險。在買方市場的現狀下,合約設計不能令買方滿意,那想讓買方進來交易以及交割將會非常難以實現。”
這兩個問題也導致動力煤期貨市場出現“159現象”——只有1月、5月和9月三個合約交易比較活躍,其他月份合約的活躍度不夠。而出現“159現象”的核心問題就是規避實物交割。這也表明,目前動力煤期貨市場以投機力量為主,產業客戶介入的深度并不夠。
對于以上兩大問題的解決,師秋明表示,要考慮推出倉單交易機制。
而推出倉單交易的目的就是引起產業客戶和投資客戶的共鳴。廠庫倉單不是車船板交割,接到的貨可以進行轉讓,可以當成用作他途的提貨單,通過廠庫倉單可以引導產業客戶和投資客戶的共同興趣。任何一家倉單的開出,都是特定的交割地、特定的交割煤,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買家對動力煤種類和交割場地不確定的擔憂。
在倉單交易成規模以后,就可以推出倉單指數,形成動力煤現貨的影子價格。只要倉單的價格和期貨遠期的價格發生偏移,自然可以引起市場的力量介入進行糾偏,最終使得期、現貨形成良性的互動循環。
真正的讓期貨形成定價機制,除了要有投機方還要有產業客戶對整個動力煤期貨的認可和參與,這樣才能形成權威的價格和權威的定價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