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船廠“窩案”浮出水面
2014年7月30日下午,上海船廠總經理助理、修船事業部部長樓俊浩在總經理辦公會的過程中,被崇明檢察院帶走,第二天就被告知涉嫌經濟問題被刑事拘留;隨后,他的“伙伴”修船事業部副部長繆志程和邢某某也因為同樣的問題被崇明檢察院帶去調查。由此,在上海船廠內部引起了一場新的地震。不過,大概是因為上海船廠問題太多以至于這樣的事情已見怪不怪,而隨后兼任上海船廠董事長的顧逖泉受賄案影響太大,以致讓人們開始慢慢的淡忘這個也僅僅是半年前才剛剛發生的案子。
不過,也就在2014年2月16日,農歷新年前不久,樓俊浩受賄案最終判決結果公布,樓俊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而此前修船事業部副部長繆志程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修船事業部副部長邢某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加上一年前已被判14年入獄的前上海船廠造船事業部部長、總經理助理龔育飛,不到2年時間里,上海船廠修船事業部管理層“前赴后繼”,整個修船事業部領導班子徹底垮塌,上海船廠超級“窩案”也終于浮出水面。
案情細節披露
1、龔育飛
上海船廠造船事業部部長、總經理助理
●受賄案值
個人單獨受賄861500元。
●判決結果
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27年5月7日止)
●犯罪事實
2006年1月至2013年2月間,被告人龔育飛在擔任上海船廠造船事業部部長、總經理助理期間,利用負責下屬外勞力勞務工程隊業務承包、隊伍管理、工程結算審核等職務便利,先后收受耿某某等人賄賂的804000元及價值57500元的購物卡,共計價值861500元。具體分述如下:
1、2008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科鼎公司負責人耿某某賄賂的4萬元;
2、2010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志沖公司負責人錢某某賄賂的3萬元;
3、2008年7、8月份,龔育飛收受松聯公司負責人應某某賄賂的3萬元;
4、2009年至2011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洪星公司負責人丁某某賄賂的3萬元;
5、2008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魯舟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某賄賂的21萬元;
6、2010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林舟公司負責人王甲賄賂的9萬元;
7、2006年至2011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華勤公司負責人譚某某賄賂的6萬元;
8、2009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凱舫公司負責人徐甲賄賂的7萬元;
9、2010年至2011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永通二隊負責人黃某某賄賂的4萬元;
10、2008年至2010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建華公司負責人張某某賄賂的2萬元;
11、2010年至2013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行致公司負責人盧某某賄賂的價值4萬元的購物卡;
12、2008年至2010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沂舟公司負責人秦某某賄賂的2萬元;
13、2011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弘宇公司負責人喬某某賄賂的4萬元;
14、2011年春節前,龔育飛收受京東公司生產項目經理王乙賄賂的2000元;
15、2011年春節前,龔育飛收受永通六隊負責人王丙賄賂的2000元。
16、2010年春節前,龔育飛收受原上海船廠永通勞務公司總經理徐乙賄賂的價值3000元的購物卡;
17、2010年至2011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銀達服務部負責人楊某某賄賂的價值4000元的購物卡;
18、2006年至2008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甬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馮某某通過他人轉送的賄賂款9000元;
19、2010年至2011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林凱公司負責人沈某某賄賂的價值6000元的購物卡;
20、2007年至2012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嘉閎公司負責人陳甲賄賂的68000元;
21、2009年至2011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霖生公司負責人孫某某賄賂的價值4500元的購物卡;
22、2008年至2009年間,龔育飛共計收受負責造船事業部碼頭作業區船舶垃圾清掃的李某某通過他人轉送的賄賂款4萬元;
23、2006年春節前,龔育飛收受俊發公司負責人吳某某通過他人轉送的賄賂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