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計缺陷?賠償1880億韓元!韓國自主研發LNG船再遭重挫
由于國產液貨艙存在設計缺陷,兩艘新建LNG船停航5年維修4次仍未能投入運營,損失總計超4000億韓元。圍繞韓國自主研發第一代LNG液貨艙的官司最終由設計方向船廠和船東賠償1880億韓元暫告一段落,而這也意味著韓國國產LNG船建造再次遭遇重挫。
韓國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設計方需向船廠和船東賠償1880億韓元
10月11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KC-1”LNG液貨艙缺陷損害賠償訴訟作出一審判決,韓國天然氣公社總計需向三星重工和SK海運賠償1880億韓元(約合10.15億元人民幣),其中,向三星重工賠償726億韓元(約合3.92億元人民幣),向SK海運賠償1154億韓元(約合6.23億元人民幣)。
業界人士表示,韓國天然氣公社是“KC-1”LNG液貨艙的設計方,具體由其子公司KC LNG Tech負責該型液貨艙的技術開發。而且,三星重工此前曾反復指出該型液貨艙存在設計缺陷。因此,法院的一審判決相當于承認了三星重工的說法成立。
據了解,目前韓國船企雖然包攬了全球絕大多數的LNG船訂單,但作為LNG船關鍵核心設備的液貨艙技術專利卻一直在法國GTT公司手中,每建造一艘LNG船,韓國船企需向GTT支付相當于船價5%的專利使用費,以韓國LNG船單船造價目前上漲至2.6億美元的創紀錄水平計算,GTT的專利費已經增加到了高達1300萬美元。因此,對于韓國船企而言,開發國產LNG液貨艙技術不僅能解決LNG液貨艙制作技術依賴海外的問題,擺脫技術從屬地位,還能夠大大降低成本,進而改善盈利能力。
為此,韓國政府早在2004年就將韓國型LNG液貨艙的開發列為國策事業,投入427億韓元(約合3600萬美元),歷經10年開發出“KC-1”LNG液貨艙。該型液貨艙由韓國天然氣公社設計,三星重工負責建造,SK海運負責運營及開發,是繼法國GTT公司之后第二個實現商用化的LNG船薄膜圍護系統。該型液貨艙可以保證LNG蒸發率(BOR)維持在0.07%,與GTT公司的Mark Ⅲ Flex圍護系統已經處于同一水平,但海外船東因為其缺乏實用案例均不肯輕易采用。
為了積累“KC-1”的實船應用業績,2018年3月,三星重工向SK海運公司交付了2艘配備“KC-1”LNG液貨艙的LNG船即“SK Serenity”號、“SK Spica”號。這也是“KC-1”LNG液貨艙首次應用于實船。然而,這2艘LNG船投入運營后不久,貨艙內部結構相連接的部位發生了天然氣透漏、艙體外壁出現結冰現象的問題。之后三星重工投入197億韓元進行了一次維修,但投入運營后在2019年5月又出現了同樣的問題,不得不再次返回船廠進行維修。至今,三星重工已對這2艘船進行了4次維修,總投入約1000億韓元(約合7700萬美元),但一直未能再次投入運營。
設計存在缺陷?參與企業對簿公堂損失總計超4000億韓元
據了解,“SK Serenity”號和“SK Spica”號分別在2018年7月和8月因貨艙缺陷停止運營。這些LNG船的停航天數分別達到1867天(SK Serenity號)和1839天(SK Spica號)。韓國天然氣公社內部資料顯示,由于兩艘船運營中止,韓國天然氣公社在2018至2022年的損失預計為1億4633萬美元(約1973億韓元)。
據推算,截止今年年初,韓國天然氣公社因投入替代船舶以及LNG造成的損失達到1000億韓元,三星重工的修理費用也達到1000億韓元,SK海運則因船舶融資本息償還以及其他費用等損失約2000億韓元,全部損失總計超過4000億韓元(約3.1億美元),差不多相當于當年2艘17.4萬立方米LNG船的新船價格。
在這種情況下,圍繞哪一方將如何補償此前因停航而造成的損失,參與企業之間展開了法律攻防戰。對此,三星重工早在2019年就向法院提出了損害賠償訴訟,分別向韓國天然氣公社和SK海運索賠船舶修理費801億韓元和停航損失1159億韓元。
據悉,這兩艘LNG船原計劃于去年11月在三陟LNG接收站裝船后,在韓國東海進行第三次LNG滿載裝船試驗(Full Loading Test),但因工程實施方韓國天然氣公社拒絕船舶入港而無法進行。但韓國天然氣公社在裝船前一周發送公文,以“第三次裝船試驗時發現的冷點發生部位的修理結果”和“冷點發生可能性分析資料及裝船試驗中發生冷點時的應對方案”等文件不完善為由,拒絕這2艘LNG船進入LNG接收站,單方面通報延期進行LNG滿載試驗。
對此,盡管三星重工認為韓國天然氣公社的意見與事實不符,無法理解推遲LNG裝船試驗的行為,但仍然對這2艘LNG船再次進行了維修。今年2月底,韓國天然氣公社向SK海運發送了內容為“如果投入氣候溫和的中東或澳大利亞航線,即可避免冷點的出現,因此可以運行”的公文,但SK海運方面表示:“由于冷點引發的事故非常危險,很難恢復運行。”
就“KC-1”LNG液貨艙出現缺陷的原因,設計方韓國天然氣公社、負責建造和維修的三星重工互相指責是對方的責任,展開了各執一詞的法律攻防戰。韓國天然氣公社的立場是:“建造和維修時玻璃纖維填充不良等安裝缺陷是出現缺陷原因。”
三星重工則認為:“設計本身就存在缺陷。應該根據液貨艙的形態設計采用不同的材料,但天然氣公社沒有將這一部分如實反映到設計中。”
此外,三星重工相關人士還在去年11月韓國天然氣公社拒絕這2艘LNG船入港后表示:“雖然‘KC-1’液貨艙的質量問題是負責開發和設計的相關企業的設計缺陷造成的,但是作為LNG船建造方,三星重工為了盡快實現船舶復航,已經盡全力進行了修理。在臨近船東和船級社要求恢復試驗之際,推遲LNG裝船,等于是韓國天然氣公社自己公開承認‘KC-1’液貨艙存在設計缺陷。”
據悉,這2艘LNG船一直在準備韓國天然氣公社、負責“KC-1”LNG液貨艙技術開發的韓國天然氣公社子公司KC LNG Tech、船東SK海運公司、船舶建造方三星重工以及韓國船級社(KR)和美國船級社(ABS)共同參與的LNG滿載試驗條件和程序最終檢查,以恢復運營。
目前韓國船級社和美國船級社正在對“SK Serenity”號和“SK Spica”號的“KC-1”LNG液貨艙滿載試驗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以判斷投入國內外航線的航行安全性。但即使最終船級社方面作出可以航行的決定,也很有可能是只能在氣溫較高的部分地區進行限制性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