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滬蘇“新三樣”危險貨物水水中轉“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正式啟用
2024-09-25 06:22:52
來源:上海海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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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2024年9月24日,上海海事局、江蘇海事局在上海聯合召開“滬蘇‘新三樣’危險貨物水水中轉‘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啟用”新聞發布會。上海海事局副局長曹杰、江蘇海事局副局長黃燕品、上海市商務委口岸管理處處長岳亞童出席會議,上海海事局危管防污處處長、浦東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局分管局領導、江蘇海事局相關分支局領導、“新三樣”相關企業代表參加會議。中央電視臺、上海電視臺等10余家新聞媒體參加了發布會。
首單“一單制”“一箱制”
2024年9月24日,裝載“新三樣”危險貨物電動叉車和電動助力自行車的集裝箱,水水中轉運輸1天,從江蘇南京港運輸至上海洋山港,安全裝載至集裝箱貨船“地中海萊妮”(MSC LENI)輪等待出運。首單滬蘇“一單制”“一箱制”“新三樣”危險貨物順利出口,標志著“新三樣”危險貨物“一單到底”“一箱到底”水水中轉運輸在滬蘇開啟常態化運行。
實施“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不僅能夠助力國家碳減排,也能夠為落實“長三角一體化”“交通強國”等國家戰略,助推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和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長三角地區“新三樣”危險貨物出口提供新動能。
01.“一單制”“一箱制”Q&A
問:哪些貨物屬于“新三樣”貨物范疇?
答:電動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品。
問:哪些“新三樣”貨物適用“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
答:“新三樣”貨物中的海運危險貨物。常見的“新三樣”危險貨物UN編號詳見下表。
“新三樣”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拼單或者拼箱的情況目前不適用該模式。
問:滬蘇哪些港口可以采用“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
答:上海海事局和江蘇海事局轄區范圍內適用“新三樣”危險貨物水路運輸的港口/港區,目前包括:上海外高橋港區、洋山深水港,江蘇南京港、鎮江港、揚州港、常州港、張家港港、太倉港。
問:采用“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與原有的運輸模式有什么不同?
答:傳統申報模式在“始發港”辦妥出港申報和報告手續后,還需要在“中轉港”辦理進港申報和報告手續。而新模式注重“始發港”和“中轉港”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實現監管結果互認,在“始發港”辦妥“新三樣”危險貨物適運報告和一程船船舶適載申報后,上述信息自動共享至“中轉港”并自動確認,在“中轉港”只需辦理二程船的船舶適載申報,實現“始發港審批、中轉港確認”協同監管。
問:采用“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始發港”提供材料有何變化?
答:“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模式優化了申報流程,船舶和貨物向“始發港”海事局辦妥貨物適運報告和船舶適載申報手續后,“中轉港”海事局采取信息同步方式自動確認,“始發港”申報需要的材料沒有變更。
02.申報材料
申報“新三樣”危險貨物在始發港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據《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貨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辦理“新三樣”危險貨物集裝箱進出港口報告手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危險貨物安全適運聲明書;
(二) 危險貨物安全技術說明書;
(三) 集裝箱裝箱證明書;
(四) 使用包裝運輸的,需提供包裝檢驗合格證明書;
(五) 委托證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委托辦理時)。
“新三樣”危險貨物運輸溫馨提示:
為保證“新三樣”危險貨物中的鋰電池海運安全,貨物托運人應確保交付運輸的鋰電池符合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的試驗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鋰電池、車輛或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短路和意外啟動,確保其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對鋰電池類危險貨物運輸的相關要求。
03.申報流程對比
上海港申報審批流程前后對比圖如下:
04.“一單制”“一箱制”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