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行更青睞環保航運企業而非環保船舶
2024-09-10 20:23:38
來源:中國遠洋海運e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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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倫敦大學學院(UCL)能源研究所最近在可持續發展期刊上發表的一篇研究報告揭示了環保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即航運企業的融資與其環保表現之間的聯系較為緊密,但某一艘船的碳排放強度數值對該船的貸款成本影響并不大。
根據《巴黎協定》,一些銀行傾向為環保表現良好的公司提供貸款服務,但銀行并沒有依據某艘船的排放強度對貸款利率進行分級。而貸款利率對于船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部分船舶都依賴長期貸款訂造,平均貸款期限為7年。如果嚴格的環保監管措施在全球實施,將導致許多船舶資產被倉促閑置,甚至被棄。
有分析員指出,這篇研究報告指出了銀行作為借款方存在的問題:許多銀行深知航運企業需要控制碳排放,數據也顯示出貸款利率與借款企業的環保表現掛鉤,但他們卻沒有直接向更環保的船舶提供更低的貸款利息。
為衡量并披露船舶投資的碳排放強度,航運金融機構簽署了“波塞冬原則”投資組合碳排放披露框架協議。但這個原則的限制作用愈發明顯:盡管擁有更高CDP評分的船公司能從簽署“波塞冬原則”的金融機構獲得更低的貸款利息,但該碳排放披露框架協議并沒有使低碳資產對應的負債總成本有所減少。
Sophie Parker博士是該篇報告的作者之一,他指出,目前金融機構對貸款利息的定價行為主要基于船公司,并沒有具體到某艘船。盡管目前環保意識較強的銀行都簽署了“波塞冬原則”,但目前仍沒有出臺向低排放船舶提供專屬低息貸款的銀行規章。未來,氣候風險將被納入金融監管體制,這將影響銀行的信貸風險實踐以及自愿性參與聯盟的行為,銀行也將面對更多來自環保承諾的壓力。由此可預見,當前現狀或將改變。
UCL之前的另一篇研究報告指出,國際海事組織2023年通過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戰略給船公司帶來不小的短期壓力。但即便面臨這么大的壓力,全球仍有約30%的船舶使用化石燃料,且使用化石燃料的船舶仍占據新造船相當一部分比例。如果碳排放危機到來,這些傳統化石燃料船舶很有可能被擱置,而為這些船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也將遭受巨大損失。
對船公司而言,環保表現不僅是一項道義要求,同時也是一項非常急迫的財務要求。更低的財務成本有助于船公司提高其環保表現,更有助于船公司在環保意識越來越強的市場中增強競爭力與韌性。但隨著環保要求越來越高,船舶資產被擱置的風險也將越來越大。為此,航運業需要更加有力的碳排放披露框架倡議,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以及更具力度的政策規章。
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Corporate Sustainable Reporting Directive,簡稱CSRD)以及巴塞爾協議Ⅳ等一系列政策及倡議強調了與氣候相關的金融監管披露的緊迫性,目前市場上有許多金融監管政策建議,如為金融化資產設置排放評估標準、對投資組合征收碳排放稅、通過放松綠色監管或環保支持政策滿足資本轉型需求。公共金融機構也能起到監管作用,或提供信用貸款以支持環保技術發展。上述這些做法有助于將貸款成本與借款方以及資產的環保表現捆綁在一起,促使金融機構直接參與低碳經濟轉型進程。
UCL 能源所首席研究員Nadia Ameli博士認為,盡管金融行業越來越重視可持續發展,但金融機構對聲譽的追求遠甚于對實際氣候表現的追求。要促進環保轉型,光靠倡議是不夠的,更加嚴格的監管、有授權的排放評估標準以及針對高排放投資的實際措施才是必須的。只有落實這些實際措施,才能保證金融機構將氣候友好型投資擺在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