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舜天船舶徹底“揭露”明德重工
六大風險
1、當年業績出現巨額虧損的風險
由于本公告所涉事項,公司將面臨巨額款項無法收回的風險,因此可能導致公司2014年度業績出現巨額虧損。對公司2014年度業績的實際影響尚待后續相關工作落實后才能最終確定?紤]到法院已受理公司對明德重工破產重整的申請,以下分兩種情況分別闡述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1)如公司對明德重工破產重整成功,且假定公司承擔明德重工的全部債務及虧損,即明德重工的其他債權人不承擔明德重工破產重整損失情況下,且所有自然人保證均無法實現,按照明德重工2014年12月初提供的未經審計的2014年6月30日資產負債表估算,則最大將會給公司造成損失約5.32億元(以明德重工全部的歷年虧損和明德重工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有息負債一年的利息測算,下同)。
(2)如公司對明德重工破產重整失敗,則明德重工將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公司在無法按約定向國外船東交船的情況下,須退還船東預付款并承擔相應利息預計約1.4億元;如所有抵押資產全部無法使用或變現,且所有自然人保證均無法實現,以及明德重工、潤德船務名下的其他資產亦全部無法使用或變現用于償還公司債權,則最大將會給公司造成損失約29.45億元。公司將盡最大努力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上述兩種情況下公司實際承擔的損失均需要通過對明德重工的破產重整工作來落實。
2、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公司此次實施對明德重工破產重整的方案,可能導致公司外部審計機構對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告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交易所有權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如外部審計機構對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告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為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則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被交易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2013年度的凈資產為21.39億元,公司此次實施對明德重工破產重整的方案,可能導致公司2014年虧損大于21.39億元,從而導致公司2014年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導致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交易所有權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如公司2014年虧損大于21.39億元,則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被交易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此外,公司可能存在因《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而導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3、公司債券交易被實行風險警示的風險
債券主體評級或債項評級為AA-級以下(含),或債券主體評級為AA級且評級展望為負面;或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或者經更正的凈利潤為負值,交易所均有權對公司債券交易實行風險警示。若公司發生上述情形,存在交易所對公司債券交易實行風險警示的風險。
4、對明德重工的債權無法完全收回的風險
截止2014年8月31日,公司對明德重工及相關方的債權合計約為24.64億元(含利息),該數據已經雙方對賬確認。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對明德重工及相關方的債權合計約為28.05億元(含利息),該數據尚未經雙方對賬確認。
根據明德重工2014年12月初提供的未經審計的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上半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明德重工的凈資產自2012年以來均為負值,且出現了連續虧損的現象,公司判斷明德重工缺乏償債能力。
綜上,公司對明德重工的債權存在無法完全收回的風險。
5、現有合作項目無法履約而對船東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按照與國外船東簽署的《船舶建造合同》約定,一旦公司無法按約交船,船東將會要求退還預付款約8.5億元、支付相應利息預計約1.4億元,對外付款總額約9.9億元。
在明德重工破產重整過程中,公司將要求破產管理人及各方繼續開展合作項目下船舶的建造活動,并與國外船東進行充分溝通,盡最大努力履行現有訂單。
6、公司面臨較大金額的償債壓力的風險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77.53%。據測算,在未考慮歸還到期銀行融資后續貸的情況下,未來六個月內,公司將面臨29.57億元的償債壓力。如公司無法按約交船給國外船東,則需退還船東預付款并支付相應利息,屆時,公司將面臨共計39.47億元的償債壓力。以上測算均未考慮歸還到期銀行融資后續貸的情況,如結合公司的銀行授信及實際控制人的支持等因素,公司出現不能償債的可能性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