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造船開工重要日期確認井噴式增長
據舟山海事局消息,2016年1月1日起,新建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航行需滿足IMO Tier III 法規,受此影響,舟山海事局12月份已受理船舶建造重要日期I階段開工確認8艘次,較上年同期猛增300%。
在2008年10月,隸屬于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58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一項國際性防止船舶造成空氣污染法律法規——船舶防污公約附則Ⅵ-修訂版,法規對船用柴油機尾氣排放中的NOx排放量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于2016年1月1日將要強制實施的Tier Ⅲ階段法規,要求NOx排放量相比Tier Ⅰ階段降低80%,也就是說,自此以后在排放控制區(ECA)內航行的船舶所產生的廢氣排放都必須符合這一新標準。這一史上最嚴的發動機廢氣排放標準對目前可靠性和經濟性都很成熟的船用柴油機領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新造船成本大幅提升。這對本已處于低迷時期的造船業和航運業影響較大,不少航運企業為了規避這一法規,在2015年底集中開工打造新船,從而出現船舶重要日期確認工作量出現井噴式增長。為此,舟山海事局主動優質化監管服務,對于開工重要日期確認工作優先考慮,開辟高效快速通道,確保不耽擱開工重要日期確認而導致船舶強制執行IMO Tier III 法規。
標簽: 舟山造船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