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營船企:千難萬難融資最難
2015-05-29 09:05:51
來源:中國船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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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銀行業的改革將如何改變我國船舶工業的融資環境?此輪改革是否有助于緩解船企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我國銀行業的改革能夠為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帶來哪些機遇?
“雖然這份文件已經印發了5個月,但總體來看,境內金融機構推動船舶融資的積極性并不高。不客氣地講,有的船企選擇海外發債‘曲線自救’,融資成本也低于境內貸款。”提及去年12月底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9部委聯合出臺的《關于金融支持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不少船企的負責人都對該文件的執行情況表達了擔憂。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于5月19日在江蘇省南通市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來自重點骨干船企和主要金融機構的代表借此機會充分表達了各自的“滿腹牢騷”。
“從今年第一季度的情況看,船企現在非常困難,但是千難萬難,融資最難。”江蘇某民營船企負責人一針見血地說,如果不是某銀行在關鍵時刻抽貸2億元,訂單充足、產品多元的明德重工也不會突然陷入破產重組的境地。
“許多船企資產負債率很高,現金流困難,對他們而言,債務融資只是杯水車薪。”某商業銀行相關人士也直奔主題。該行因為STX大連的債務問題不良貸款增加十多億元,現在對船舶融資已有些“望而卻步”。
船企與金融機構的“針鋒相對”讓部分與會代表呼吁,雙方應增進了解,加強研究,打造利益共同體。對銀行來說,必須加強對船舶工業發展現狀與走勢的研判;而船企則應充分認識中國銀行業當前面臨的改革形勢,主動借力,尋找出路。
高危行業 希望難覓?
據記者了解,目前我國銀行與船企的業務往來主要包括三大類,即貸款、開立保函以及債券承銷。其中,貸款主要包括外匯貸款、出口賣方信貸、基建科研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等。除出口賣方信貸、預付款保函兩項業務中國進出口銀行參與較多外,其他幾項業務的主要參與者均為商業銀行。
以出口為導向的造船企業基本具有“兩頭在外”的特征,這使得外匯貸款在船企債務融資中的比重相對較高,部分船企外匯貸款占比已經超過60%;另外,我國船企目前所接訂單基本呈現“低首付、尾重型”的特點,企業需要為生產墊付大量流動資金,從而使得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顯著提升。綜合來看,外匯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目前已經占據船企債務融資比例的80%左右。
“這兩類貸款主要由商業銀行投放,但自從2013年國家出臺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相關政策后,商業銀行將船舶行業列為高風險、嚴調控的重點行業,使得船舶工業的融資環境總體趨緊。”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財務金融部相關人士表示。
據了解,截至今年4月末,江蘇省南通市船舶海工貸款余額為70億元,同比減少9億元;2014年,江蘇船企因融資問題影響了500萬~700萬載重噸的訂單生效。“去年,我省某船企融資需求在40億元左右,但商業銀行實際發放貸款只有14億元,需求缺口相當巨大。”江蘇省國防科工辦相關人士介紹。
然而,面對航運、造船市場的長期低迷,商業銀行也是有苦難言。座談會上,來自中國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的代表均表示,目前商業銀行的船舶風險資產規模顯著偏高,對造船業的信貸不良率已經成為所有行業中最高的,出于收益風險比的考慮,商業銀行必須壓總量、調結構,對船舶融資采取更為審慎的態度。“所有商業銀行都是上市公司,他們對每個行業的風險都有一個容忍度。近幾年,造船業的風險超出了他們的容忍度。”交通銀行相關人士指出。
除不良率上升、信貸風險較高外,另一個困擾商業銀行放貸的重要原因在于船舶資產變現難。船企用于貸款抵押的資產多為岸線、土地、廠房和設備等,這些資產要么位于江邊、海邊,要么多是專用設備,要么殘值較低,且一般只能用于造船。但是,在化解產能過剩的大環境下,造船岸線資源的擴張已被明令禁止,這使得商業銀行很難處置這些抵押資產,也難以進行商業再開發和再利用。
“貸款原本就風險巨大,而風險產生后又難以通過市場化手段索償,商業銀行自然會對船舶融資顧慮重重。”中國銀行相關人士表示,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經具備了一整套相對比較完善的監管體系,對于每一個項目,這些銀行都會從商業可持續性的角度出發,在不觸碰監管“紅線”的前提下,力求效益的最大化。
在眾多監管指標中,存貸比指標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約束商業銀行自主經營能力的“緊箍咒”。根據我國現行《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雖然,去年下半年銀監會出臺相關政策對存貸比中貸款與存款的計算口徑進行了調整,但總體來看,這一指標目前仍然是制約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關鍵。
“存貸比硬性監管的存在,使得商業銀行必須時刻考慮信貸投放的規模和風險偏好,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以及各類理財產品高速發展的今天,商業銀行吸納存款的能力正在顯著下降。”上述中國銀行人士指出。過去半年里,央行實施三次降息、兩次降準,也使得大量資金流入股市和債市,目前來看,商業銀行增加存款的壓力相當巨大。因此,為了不超出存貸比的監管要求,商業銀行只能選擇壓縮高風險行業的貸款規模。
不過,據記者了解,今年4月,銀監會法規部牽頭成立了《商業銀行法》修訂小組,并對存貸比監管指標啟動了單項條款的修訂程序。在5月24日舉行的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證實了這一說法,并表示存貸比由監管指標變為參考指標,將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重大改革機遇。
“從理論上而言,存貸比不再作硬性要求,將有利于釋放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至少從融資環境上來看,有利于船企。”上述中船集團財金部人士表示。不過,除了存貸比,商業銀行還需要受杠桿率、流動性覆蓋率、資本充足率等指標的監管,即使商業銀行能夠釋放一定的信貸資金,這些資金能否最終流向造船等實體產業,還是要看具體每一家船企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和負債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