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船財務原董事長李朝坤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船舶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朝坤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朝坤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13年至2024年,被告人李朝坤先后利用擔任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原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金融部主任,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金融部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的請托,在入選合作審計單位、購買金融產品、進行項目投資、開展銀行業務、物品采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李朝坤于1965年11月出生,福建永定人,在職工商管理碩士,研究員級高級經濟師。1987年參加工作,在中船系統內工作多年,早年先后任南京綠洲機器廠供應處計劃員、環保分廠黨支部書記、副廠長,廠長、黨支部書記,南京中船綠洲機器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經理。2012年02月至2012年10月,任鎮江中船設備有限公司總會計師。
2012年11月至2015年3月,李朝坤任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總經理。2012年4月起,任正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和南京中船綠洲機器有限公司監事。2013年1月起,任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2014年11月起,任玖隆鋼鐵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起,任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2016年2月起,任中船投資發展(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2016年5月起,任中國郵輪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18年8月起,任中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李朝坤還在上市公司中國船舶任監事。
此外,李朝坤于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曾短暫任職中船財務公司董事長。2015年9月任上海銀行非執行董事,2021年1月離任。2023年5月,郵儲銀行發布公告稱,董事會提名李朝坤為非執行董事。
當時,郵儲銀行公布的李朝坤簡歷顯示其任職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金融部主任,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今年6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李朝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船舶集團紀檢監察組和上海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落馬”前,李朝坤仍身兼數職:任中船財務公司董事、總經理,同時在中國船舶集團、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中船投資發展(上海)有限公司,及中國郵輪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均兼任管理職務。
9月10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李朝坤涉嫌受賄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朝坤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