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與47個國家聯合呼吁IMO采納溫室氣體排放定價機制
2025-01-15 19:30:00
來源:中國航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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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為了在2050年前實現國際航運業凈零溫室氣體(GHG)排放的目標,日前,國際航運公會(ICS)與47個國家聯合提交最終談判文件,呼吁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采納溫室氣體排放定價機制。
據介紹,該聯合提案得到了希臘、日本、韓國、英國、巴哈馬、利比里亞、馬紹爾群島和巴拿馬等國家的支持,表示支持該聯合提案的還有所有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成員國、尼日利亞和肯尼亞等非洲國家,以及來自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島嶼等區域的發展中國家。
在聯合提案中,提出了對IMO《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的修訂監管,要求在國際航線運營的航運公司,按每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向新的“IMO溫室氣體戰略實施基金”(IMO GHG Strategy Imple6mentation Fund)進行貢獻。
這一強制性溫室氣體收費的主要目的是,縮小零/近零GHG排放(ZNZ)燃料(如綠色甲醇、氨和氫氣)與傳統海運燃料之間的成本差距,從而激勵全球航運業更快地使用綠色能源。
所產生的收入將用于獎勵ZNZ燃料的生產和使用,同時每年為發展中國家的海事溫室氣體減排努力,提供數十億美元的支持。
ICS秘書長Guy Platten
ICS秘書長Guy Platten表示:“航運業全力支持IMO采納全球適用的GHG定價機制。這是一個務實的解決方案,是激勵航運業快速實現能源轉型、實現IMO在2050年或接近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的最有效方式。我們非常高興許多國家現在堅定支持海事碳收費的共同安排,但仍有少數國家存在顧慮。我們將與所有IMO成員國合作,盡力在這些關鍵談判的最后階段,消除顧慮。”
這一監管提案將于2025年2月17日當周的ISWG-GHG 18會議上進行審議。如果IMO在2025年4月批準公約的修訂,預計將在2027年年初在全球范圍內生效,船舶的年度GHG貢獻將于2028年開始征收。
據了解,GHG貢獻量按每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計算,目前尚未得到IMO成員國的一致通過,但預計每消耗一噸傳統海洋燃料油相當于60美元至300美元,具體取決于對使用零/近零溫室氣體海洋燃料的獎勵率,以及每年分配給發展中國家的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