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全不適航”!船東、船管遭索賠超1億美元
2024-09-19 19:22:28
來源:海運圈聚焦
編輯:
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9月18日,美國司法部對集裝箱船“Dali”輪船東和船舶管理公司提起了一項1.03億美元的民事索賠,指控其因疏忽和船只不適航造成巴爾的摩弗朗西斯·斯科特·基橋(以下簡稱“巴爾的摩大橋”)重大事故,使港口運營停擺數月。
這份長達53頁的指控書向馬里蘭州地方法院起訴“Dali”輪船東Grace Ocean和船舶管理公司Synergy Marine,詳細描述了3月26日巴爾的摩大橋倒塌,造成六人喪生的事故經過。指控書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前,“Dali”輪曾多次失去動力、恢復動力,最終再次失去動力并撞上大橋。
美國司法部代理副總檢察長Benjamin Mizer在聲明中表示:“‘Dali’輪船東和運營方早已知曉船只存在可能導致斷電的振動問題。然而,他們不僅沒有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反而選擇忽視,最終導致災難發生。由于疏忽、管理不善,以及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削減成本,他們錯誤地配置了船只的電氣和機械系統,致使這些系統在動力中斷后無法迅速恢復推進力和轉向能力。最終,當‘Dali’輪失去動力時,一系列故障接踵而至,引發了災難。”
此外,指控還指出,船方并未解決振動問題,甚至對于已經破裂的部件,他們僅僅通過焊接掩蓋裂縫,繼續維持運營。
文件還透露,“Dali”輪在變壓器室內的1號降壓變壓器與鋼梁之間用了一根振動減震桿進行支撐,這根桿是由貨物設備臨時拼湊而成,且一端被涂成了白色。
美國司法部強調,事故發生時,“Dali”輪四種控制船只的手段——螺旋槳、舵、錨和艏側推器——在關鍵時刻全都失靈,導致事故無法避免或減輕。
美國司法部代理助理總檢察長Brian Boynton表示:“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災難,船東和運營方的多次錯誤操作直接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我們提起訴訟,旨在追回美國為應對這一災難所花費的費用,包括清理被撞毀的大橋殘骸以及與船只纏繞在一起的部分,并消除油污污染的潛在風險。”
此外,美國司法部還提出了懲罰性賠償要求,目的是警示“Dali”輪船東與運營方以及其他船公司不要重蹈覆轍。
在宣布這一訴訟時,美國司法部代理助理總檢察長Chetan Patil指出:“這起事故是由于Grace Ocean和Synergy的魯莽決策而導致的,他們明知船只不適航,卻冒著極大的風險讓船只駛入至關重要的水道,完全忽視了對美國人民生命和國家基礎設施的威脅。”
這一法律行動是“Dali”輪的船東與運營方在事故發生后不久提起的限制賠償或免責請求的一部分,他們試圖將其賠償責任限制在大約4400萬美元,約為這場災難預估20-40 億美元巨額損失的1-2%。而美國政府的索賠則不包括巴爾的摩大橋的重建費用,該橋由馬里蘭州建造、擁有、維護并運營,馬里蘭州的律師可能會代表州政府提出獨立的索賠。
巴爾的摩市政府此前認為,兩家涉事公司的“責任不應該受到限制”,其正尋求賠償更換橋梁和所有引橋的費用、與城市交通中斷有關的費用、所有清理費用、商業稅費損失以及外加懲罰性賠償。
圍繞今年這一最具公眾關注的航運事故的法律案件預計將持續多年,涉及數億美元的賠償費用。
與此同時,因巴爾的摩倒塌而失去親人的三戶家庭的律師也提起了針對“Dali”輪船東的個人損害賠償訴訟,使這一船只的法律糾紛雪上加霜。“Dali”輪計劃于本周離開美國前往中國進行大規模維修。
